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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明月不曾照我身》是知名作者“发财猫猫”的作品之一,内容围绕主角沈薇陆应淮展开。全文精彩片段:男女情节人物分别是陆应淮,沈薇的精品短篇小说《明月不曾照我身》,由网络作家“发财猫猫”所著,展现了一段感人至深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0398字,10章节,更新日期为2026-01-25 16:09:54。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上完结。小说详情介绍:好事将近,陆应淮和我核对宾客位置时。忽然毫无征兆说了句,“之前带你见的我父母,其实是我花钱雇人假扮的。”“到婚礼那天要喝你改口茶的,是沈家的大小姐。”我内心一片空白,没听明白,“沈小姐才25,她怎么能......”陆应淮蹙眉,不耐烦地解释,“我的命是薇薇救回来的,她就如同我的再生父母一般,喝你杯茶怎么了?”“再说,我一开始追你也是薇薇授意的,你应该感谢她。”缓了好久,我才渐渐找回自己的声音,“你对我,不是一见钟情?”陆应淮嗤笑,“有薇薇珠玉在前,我怎么会对你一见钟情。”“不过如今我对你也有些真感情,是真心想娶你的。”原来我的未婚夫,就是传闻中沈家小姐身边最忠心的那条疯狗。不耐烦地解释,“我的命是薇薇救回来的,她就如同我的再生父母一般,喝你杯茶怎么了?”“再说,我一开始追你也是薇薇授意的,你应该感谢她。”缓了好久,我才渐渐找回自己的声音,“你对我,不是一见钟情?”陆应淮嗤笑,“有薇薇珠玉在前,我怎么会对你一见钟情。”“不过如今我对你也有些真感情,是真心想娶你的。”我心脏一缩,终于明白。原来我的未婚夫,就是传闻中沈家大小姐身边最忠心的那条疯狗。可他还不知道。花光积蓄将他救出地下拳场的。根本不是沈家大小姐沈薇。而是当年给沈薇做家教老师的我。......看到我眼眶泛红,陆应淮不耐烦地“啧”了一声,“只是喝改口茶的人换了,又不是把你这个新娘子换了。”“这有什么好值得哭的?”喉咙一阵发紧,我忍不住颤抖着声音问他,
主角:沈薇,陆应淮 更新:2026-01-25 19: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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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毫无征兆说了句,“之前带你见的我父母,其实是我花钱雇人假扮的。”
“到婚礼那天要喝你改口茶的,是沈家的大小姐。”
我内心一片空白,没听明白,“沈小姐才25,她怎么能......”陆应淮蹙眉,不耐烦地解释,“我的命是薇薇救回来的,她就如同我的再生父母一般,喝你杯茶怎么了?”“再说,我一开始追你也是薇薇授意的,你应该感谢她。”
缓了好久,我才渐渐找回自己的声音,“你对我,不是一见钟情?”陆应淮嗤笑,“有薇薇珠玉在前,我怎么会对你一见钟情。”
“不过如今我对你也有些真感情,是真心想娶你的。”
我心脏一缩,终于明白。
原来我的未婚夫,就是传闻中沈家大小姐身边最忠心的那条疯狗。
可他还不知道。
花光积蓄将他救出地下拳场的。
根本不是沈家大小姐沈薇。
而是当年给沈薇做家教老师的我。
......看到我眼眶泛红,陆应淮不耐烦地“啧”了一声,“只是喝改口茶的人换了,又不是把你这个新娘子换了。”
“这有什么好值得哭的?”喉咙一阵发紧,我忍不住颤抖着声音问他,“你觉得没什么是吗?”“让我对着一个比我还小三岁的女人叫妈,你真觉得没什么吗?”陆应淮耸了耸肩,“要不是薇薇救了我的命,又让我去追你,我和你也不可能走到今天。”
“一杯茶一个称呼而已,姜娴,你有点感恩之心行不行?”视线已经有些模糊,我抬眼,努力想要看清眼前男人的模样。
明明眉眼还是我爱了六年的样子。
却平白生出一股陌生感。
我张了张嘴想要反驳,却发现自己已经崩溃到短暂失声。
而陆应淮只当哄好了我。
拿起笔在宾客示意图的最中间画了大大的圈,“这块位置,要给薇薇和她的小姐妹留着。”
“至于你父母,就安排到侧边一点的位置。”
新娘父母不坐在主位。
反倒要留给一群二十出头的小姑娘。
陆应淮这是不仅不打算给我脸面,连我父母的脸面也不管了。
许久,我终于找回了声音,“我不同意,陆应淮。”
“如果你执意这样安排,那婚礼就直接取消好了。”
意识到我没有在开玩笑后,陆应淮的脸色终于变得严肃起来。
“姜娴,你和薇薇不一样,你没有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底气。”
“以你家的条件,能嫁给我就是阶级跨越了。”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卧室,落在床边的衣帽架上。
“而且薇薇对这场婚礼很重视,你的婚纱就是她亲自挑的。”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婚纱被罩在防尘袋里,裙摆处依然能窥见繁密到几乎刺眼的亮片。
忽然想起试穿那天,我第一眼并没有选中它。
是陆应淮指着它,态度强硬,“试试这件,我最喜欢这款,你穿上一定很美。”
于是,即便觉得亮片太多显得有些廉价,即便侧边的高开叉让我担忧走光。
我还是笑着点头,穿上了它。
原来。
是沈薇挑的吗?心脏像是被那只无形的手攥得更紧,连呼吸都带着钝痛。
我死死咬住下唇,没有让一丝哽咽泄出。
陆应淮像是看不出我的崩溃,只丢下一句,“你好好想想吧。”
转身就朝门外走去。
脚步声渐远,我却清晰地听见他拿出手机、发送语音的细微声响,“我跟她说过了,先让她自己冷静冷静。”
“现在?现在当然去哄我的大小姐开心。”
后面的话我都听不清了,耳边只剩下窒息的嗡鸣。
和陆应淮刚在一起时,要男友说“公主请上车”的梗爆火。
我也曾跟风要求过。
那时他说,“做被人捧在手心的公主有什么了不起,要做大小姐。”
“被人捧着、敬着、不遗余力托举和虔诚地信仰着。”
那时的我还想,这太难了。
陆应淮白手起家,三十出头就成了江城炙手可热的新贵。
心高气傲,目下无尘。
要成为他口中那个被他“捧着、敬着、托举着、信仰着”的人,谈何容易。
为此只当他是随口一说,是恋人之间无心的情话。
直到此刻,我才骤然明白——男人一旦能说出过于具体的形容。
那就代表着,真的有这样一个人。
在他心中生根发芽,盘踞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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