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后的第三个月,沈庭兰最满意的,就是我的乖顺。
我戒掉了查岗,戒掉了嫉妒,也戒掉了对他那个白月光的敏锐直觉。
哪怕知道他对草莓过敏,从不吃蛋糕。
在看到他办公桌上时不时出现的草莓蛋糕时,我也视若无睹。
甚至在他的衬衫领口闻到了宋婉独有的栀子花香水味。
我都能微笑着帮他把衬衫送去干洗,顺便替他喷上除味剂。
沈庭兰却在这个时候,猛地掐灭了烟,眼神阴郁得像是要吃人:
“温宁,你又在闹哪一出?”
我温顺地仰起头,眼底一片死寂的清白:
“我没有闹,只是学会了信任。”
毕竟这就是他一直以来想要的。
我只是随了他的心愿,如今怎么又不乐意了?
......
沈庭兰这人,天生一副薄情相,高挺的鼻梁架着金丝眼镜,斯文败类到了极致。
此刻,他正有些疲惫地揉着眉心。
另一只手随意地搭在方向盘上。
副驾的储物格开着,里面躺着一只不属于我的、镶着粉钻的打火机。
宋婉的。
只有她那种被娇养长大的世家小姐,才会用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点女士烟。
“昨晚宋婉哮喘犯了,找不到药,我去送了一趟。”
“你知道的,她那个身体,身边离不开人。”
沈庭兰侧过头看我,语气是一贯的理所当然。
带着上位者不屑撒谎的傲慢:
“我和她从小一起长大,如果真有什么,轮不到你这五年。”
“温宁,别用那种眼神看我,我很累。”
若是以前,我早就红着眼眶,歇斯底里地质问他。
为什么送药要送到凌晨三点?
为什么送药需要在车里留下她的打火机?
但现在,我只是安静地拿过那只打火机。
“挺好看的。”
我笑了笑,把打火机放进他的西装口袋。
动作轻柔得像个贤惠的妻子:
“下次别让她落下了,这种限量的东西,丢了会心疼的。”
“既然累了,今晚回去我帮你放热水,早点睡。”
车厢内的空气瞬间凝固。
沈庭兰捏着眉心的手一顿。
那双藏在镜片后的狭长眼眸微微眯起,第一次露出了审视的神色。
“温宁。”
他叫我的名字,语气沉了几分。
“你以前,看到她的东西会直接扔出窗外。”
我低头整理裙摆,漫不经心:
“以前是我不懂事,太幼稚了。”
“你不是总说,让我学学宋婉的从容大度吗?我学会了。”
沈庭兰盯着我看了足足十秒。
那种目光像是手术刀,试图剖开我的皮囊。
看看里面的灵魂是不是换了人。
最后,他似乎是找不到任何破绽,又或者是我的顺从极大地方便了他。
他的神色松弛下来,嘴角勾起一抹满意的、带着奖赏意味的弧度。
“早这样多好。”
他伸手揉了一把我的头发。
像是在逗弄一只终于听懂指令的宠物。
“别多想,我和她只是兄妹。”
“为了奖励你的懂事,下周的慈善晚宴,你做我的女伴。”
“那是沈家正式对外介绍未婚妻的场合,温宁,你该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他终于肯给我那个求了五年的名分。
意味着我要在宋婉面前,成为名正言顺的沈太太。
如果是一个月前,我会欣喜若狂。
会抱着他的脖子哭得像个傻子。
但现在。
我只是乖巧地点头:“好,我会准备好的。”
毕竟,我也需要一个合适的场合。
来完成我最后的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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