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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捡宝!霸总失忆后成我的粘人精陆知屿沈砚辞最新小说全文阅读_最新章节列表雨夜捡宝!霸总失忆后成我的粘人精(陆知屿沈砚辞)

温暖的蛆 著

其它小说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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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陆知屿,沈砚辞   更新:2026-02-13 01: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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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他是雨夜钉在她命里的劫沈砚辞最恨两种东西:多事,和麻烦。

深秋的江城被暴雨砸得面目全非,老巷深处连监控都瞎了半截,风卷着冷雨往骨头缝里钻,

她踩着厚底靴往家走,伞沿压得极低,只想把整个世界都挡在外面。她是独立器物修复师,

一辈子跟碎瓷、裂木、断纹打交道,藏在巷尾带小院的loft里,不社交不应酬,

练出了一身冷硬的壳——不看热闹,不救陌生人,不往自己生活里捡任何不可控的东西。

她的世界里只有打磨机的嗡鸣、胶水瓶的气味,和修复完成后瓷器折射出的温润光感,干净,

单调,且绝对安全。直到那声濒死般的闷哼,像根细针,狠狠扎破了她裹了二十多年的冷漠。

不是呼救,不是哭喊,是压到极致、怕引来杀身之祸的、幼兽般的呜咽。沈砚辞脚步没停,

指尖却先于理智攥紧了伞柄,骨节泛白。巷尾废弃仓库的死角,木板塌了半边,

一个人被死死卡在缝隙里,白色衬衫被血浸得发黑发黏,

雨水正顺着他苍白得近乎透明的下颌线,一滴一滴砸进积水里,晕开一圈圈淡红的涟漪。

他很年轻,顶多二十二三,身形清瘦却挺拔,即便狼狈到极致,

也藏着一种被好好养过的干净气质。长睫湿哒哒粘在眼睑下,唇色冻成浅紫,

呼吸微弱得像随时会断。最扎眼的是他露在外面的手腕,两道深可见骨的刀伤,皮肉翻卷,

血还在源源不断地涌,被雨水冲得发白,却依旧触目惊心。不是斗殴,不是意外,

是有人要他死。沈砚辞拿出手机,指尖悬在拨号键上。报警?救护车?

这老巷偏僻到警车开进来要四十分钟,等有人来,他早凉透了。

她盯着他那张毫无防备、脆弱到极致的脸,鬼使神差地,把手机塞回了口袋。

她这辈子没做过善事,偏偏今晚,破了例。沈砚辞半蹲下身,伸手碰了碰他的颈侧——冰凉,

却还有微弱的脉搏。“能听见吗?”她的声音冷得像巷口的风,没有半分温柔,

甚至带着几分不耐烦。男人睫毛颤了颤,艰难地掀开一条眼缝。那一瞬间,沈砚辞呼吸微滞。

是一双浅琥珀色的眼睛,干净、透亮,没有丝毫市井的浑浊,即便被疼痛和绝望浸泡,

也像深山里未被沾染的泉。他看不清她的脸,却凭着那一点点靠近的温度,

本能地、极其轻地,往她手边蹭了一下。像只快冻死的小狗,抓住了唯一的热源。

“我带你走。”沈砚辞没多余的话,伸手揽住他的后背,用力将人扶起来。他很高,

近一米九的身高,全身重量几乎都压在她身上,湿冷的布料贴着她的风衣,

血腥味混着一种极淡的、雪松般的冷香,钻进她的鼻腔。男人意识模糊,

却死死记着这个温度,他的手不受控制地、轻轻抓住了沈砚辞的袖口,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抓得很轻,却很紧,像抓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沈砚辞没挣开。她拖着这个从天而降的麻烦,

踩着深及脚踝的积水,一步步走回自己的小院。推门的瞬间,暖黄的灯光涌出来,

把外面的狂风暴雨彻底隔绝,空气中弥漫着木蜡油和瓷器冷香的味道,

是独属于沈砚辞的安全区。她把人扔在沙发上,转身去拿医药箱,脚步刚迈开,

手腕突然被一把握住。很烫。和他浑身冰凉不同,他的手心烫得惊人,像是在发高热。

沈砚辞回头,撞进男人刚刚睁开的琥珀色眼眸里。他还没清醒,眼神涣散,

却精准地锁住了她,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带着哭腔般的软,

一字一顿:“别……别走……”就这三个字,轻飘飘的,却像钉子,

狠狠钉进了沈砚辞毫无波澜的人生里。她看着眼前这个奄奄一息,

却又偏执地抓着她不放的男人,第一次对自己“多事”的决定,

产生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预感。她救的不是一个陌生人,是一个从今往后,

会寸步不离黏在她身边的、甩不掉的小尾巴。沈砚辞沉默片刻,轻轻“嗯”了一声。

这一声应答,成了他们之间最开始的羁绊。她蹲下身,拿出剪刀,

小心翼翼剪开他被血粘住的衬衫,露出线条清晰却布满伤痕的胸膛。

刀伤、淤青、还有被木板刮出的血痕,密密麻麻,看得人眉心发紧。

酒精棉球擦过伤口的瞬间,男人疼得浑身一颤,却没松手,反而把她的手腕抓得更紧,

额头抵着沙发边缘,睫毛湿成一片,不知道是疼的,还是怕她走。“疼就忍着。

”沈砚辞语气没软,动作却轻了几分,指尖避开最深的伤口,尽量放缓力度。他乖乖点头,

像个听话的孩子,把整张脸都埋进臂弯里,只露出一双泛红的眼角,视线却始终黏在她身上,

一刻都不肯移开。沈砚辞处理完他手腕的伤口,才发现他指节都在发抖,不是疼,是怕。

怕她转身离开,怕再次被扔回那个冰冷的雨夜。她收拾医药箱的手顿了顿,最终,

还是没抽回自己的手。就让他抓着。就这一晚。她当时绝对想不到,这一抓,

就是往后无数个日夜。这个被她从暴雨里捡回来的男人,

会变成她生活里最粘人、最软、最甩不掉的那部分,会把她冷硬的世界,一点点焐热,

焐成只属于他一人的温柔乡。窗外的雨还在下,砸得小院的瓦片咚咚作响。

沙发上的男人渐渐放松下来,呼吸平稳,却依旧紧紧抓着她的手腕,嘴角微微抿着,

像找到了安全感的幼兽。沈砚辞坐在地毯上,看着他安静的睡颜,浅琥珀色的睫毛垂下来,

柔和了所有凌厉,只剩下纯粹的脆弱。她轻轻叹了口气。沈砚辞,你完了。你捡回来的,

不是麻烦。是你的命。2 醒来后,他只认她沈砚辞是被一阵轻微的挪动声弄醒的。

天已经亮了,暴雨停了,阳光透过小院的梧桐叶,碎碎地洒进客厅。她靠在沙发边睡了半宿,

脖子僵硬得发酸,手腕上的温度还在,那个男人依旧抓着她,只是力度松了不少。他醒了。

听到她的动静,男人的身体瞬间绷紧,琥珀色的眼睛警惕地睁开,扫过陌生的客厅,

最后定格在沈砚辞脸上,警惕瞬间化作难以置信的柔软,像冰雪遇见暖阳,毫无保留地融化。

是你。他的眼睛里明明白白写着这三个字。“你……”沈砚辞刚想开口,抽回自己的手腕,

男人却立刻收紧了手,又恢复了昨晚那种死死攥着的姿态,只是眼神里多了几分清醒的依赖,

没有丝毫攻击性。“是你救了我。”他开口,声音依旧沙哑,却比昨晚清晰了很多,

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清润,和他高大的身形形成强烈的反差。沈砚辞挑眉,

没否认:“伤口我简单处理了,你最好尽快联系家人朋友,离开这里。

”她向来不喜欢拖泥带水,救他是一时心软,仁至义尽,没必要留一个隐患在身边。

可男人听完,脸色瞬间白了,抓着她手腕的手更紧了,甚至微微发抖:“我不联系他们,

我不走。”他仰起脸,看着沈砚辞,眼神认真又执拗,像被抛弃的宠物在祈求主人,

“我没有地方去,他们还在找我,我出去会死的。”他说的“他们”,

应该就是昨晚追杀他的人。沈砚辞皱眉,心底的不耐烦开始冒头:“那是你的事,

我没有义务收留你。”她的生活很简单,不想卷入任何危险的纷争,

更不想养一个来路不明的人。男人看着她冷硬的侧脸,琥珀色的眼睛慢慢泛红,长睫垂下来,

遮住眼底的委屈,声音放得更软,带着小心翼翼的讨好:“我不添麻烦的,我会做饭,

会打扫,会修东西,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我只要跟着你就好。”他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

声音轻得像羽毛:“昨晚,我以为我要死了,是你救了我,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我不能离开你。”沈砚辞看着他这副模样,高大的男生缩在沙发上,像只受了委屈的大型犬,

眼神湿漉漉的,明明害怕,却还是固执地抓着她不放,心里那点硬气,莫名就散了。

她这辈子最受不了的,就是这种毫无保留的依赖。沉默了许久,沈砚辞终于松口,

语气依旧冷淡:“可以留下,但是约法三章。第一,不准问我的过去,

不准干涉我的工作;第二,不准把麻烦带到我这里来;第三,安分守己,别给我惹事。

”男人眼睛瞬间亮了,像夜空里突然亮起的星,用力点头,频率快得像捣蒜:“我都答应!

我全都答应!”他的嘴角忍不住上扬,露出一点浅浅的梨涡,和他清冷的长相截然不同,

甜得晃眼。沈砚辞看着他的笑,心跳莫名漏了一拍,连忙移开视线,

起身往厨房走:“我去做早餐,你伤口别碰水,好好坐着。”“我来做!

”男人立刻想站起来,因为动作太大牵扯到伤口,疼得嘶了一声,却还是坚持道,

“我说过我会做饭,我做给你吃。”他说着,小心翼翼地松开沈砚辞的手腕,

慢慢挪到厨房门口,靠在门框上,眼神一刻不离地跟着她。沈砚辞拿他没办法,

只能由着他看着,煮了两碗清汤面,卧了两个鸡蛋。简单的早餐,男人却吃得格外认真,

连汤底都喝得干干净净,像吃到了世间最美味的东西。吃完后,他主动收拾碗筷,

动作熟练地走进厨房洗碗,背影挺拔,却又带着几分刻意的乖巧。沈砚辞坐在客厅里,

看着他的背影,拿出手机,想了想,还是没查他的身份。她不想知道他是谁,来自哪里,

只要他安分,就暂时留着。她是器物修复师,习惯了修复破碎的东西,或许,

也能暂时收留这个破碎的人。从那天起,沈砚辞的小院里,多了一个甩不掉的小尾巴。

男人说他叫陆知屿,沈砚辞没多问,就这么叫他。陆知屿像块粘人的麦芽糖,

时时刻刻都黏在沈砚辞身边。她在一楼工作室修复瓷器,他就搬个小凳子坐在门口,

安安静静地看着她,不说话,不打扰,只是眼神温柔地跟着她的手移动。她打磨瓷器时,

他会提前准备好温水;她起身活动时,他会立刻递上靠垫;她吃饭时,

他会把她不爱吃的葱姜挑出来,把最嫩的菜夹到她碗里。他从不提自己的过去,

不问她不想说的事,只安安静静地做她的小跟班。沈砚辞工作时需要绝对的安静,

陆知屿就连呼吸都放轻,哪怕站累了,也只是轻轻靠着墙,目光始终落在她身上。

有一次沈砚辞低头打磨一件碎瓷,一抬头就撞进他温柔的眼眸里,他像被抓包的小孩,

立刻低下头,耳朵尖悄悄泛红。“你一直看着我做什么?”沈砚辞忍不住问。陆知屿抬起头,

眼神认真又纯粹:“因为你好看,看着你,我就觉得安心。”直白又真诚的夸奖,

让沈砚辞的脸颊微微发烫,她别过脸,假装继续工作,耳根却悄悄红了。她活了二十六年,

从未有人用这样炽热又纯粹的目光看着她,像看着全世界最珍贵的宝贝。陆知屿的粘人,

是刻在骨子里的。沈砚辞去院子里浇花,他就跟在后面,帮她拎水壶;沈砚辞去巷口买东西,

他一定要跟着,紧紧跟在她身边,像护食的小狗,

警惕地看着周围的人;晚上沈砚辞上楼睡觉,他就睡在二楼客厅的地毯上,守在她的房门口,

只要她半夜起来喝水,他立刻就会醒,轻声问她是不是不舒服。一开始沈砚辞很不适应,

觉得被束缚,想赶他走,可每次看到他湿漉漉的眼神,听到他软乎乎的祈求,就狠不下心。

“砚辞,我不吵你,我就守着你。”“砚辞,你别让我离开,我只有你了。”“砚辞,

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他从不叫她沈小姐,只叫她砚辞,声音软乎乎的,

带着独有的依赖,喊得沈砚辞的心,一点点软下来。她渐渐习惯了身边有他的存在。

习惯了早上醒来,能看到他做好的早餐;习惯了工作时,

门口有一道温柔的目光;习惯了回家时,门口有个人在等她;习惯了深夜里,

房门外那道安静的呼吸声。陆知屿像一缕温柔的风,悄无声息地吹进她封闭的世界,

吹散了她的冷漠和孤独,让她冷硬的生活,多了几分烟火气。只是沈砚辞不知道,

这个看起来温顺粘人的小奶狗,在她看不见的地方,藏着完全不同的模样。那天下午,

沈砚辞去巷口取修复好的器物,让陆知屿在家等着。她刚走没多久,

两个穿着黑色衣服的男人就闯进了小院,眼神凶狠,四处张望。陆知屿原本坐在门口晒太阳,

看到那两个人的瞬间,琥珀色的眼睛里瞬间褪去所有温柔,只剩下冰冷的戾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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