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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她说下辈子别见了,这辈子我先不要她》“暔承”的作品之一,沈静宜林致远是书中的主要人物。全文精彩选节:小说《她说下辈子别见了,这辈子我先不要她》的主角是林致远,沈静宜,林溪,这是一本男生情感,重生,替身,家庭小说,由才华横溢的“暔承”创作,故事情节生动有趣。本站无广告,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6306字,1章节,更新日期为2026-02-13 01:36:56。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com上完结。小说详情介绍:她说下辈子别见了,这辈子我先不要她
主角:沈静宜,林致远 更新:2026-02-13 05: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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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静宜死在那年冬天的第一场雪里。林致远接到电话时正在加班,
写字楼落地窗外飘着细密的雪粒,像极了三十年前他们初见那天。他匆忙赶到医院,
走廊的白炽灯冷得刺骨,小护士递给他一张病危通知书,他签字的手很稳。
稳到他事后想起来,觉得自己大概是恨她的。病房里很安静,
心电监护仪的波纹已经趋于平直。沈静宜躺在那里,像过去三十年里任何一天那样,
面容平静,眉眼疏离。她连死都死得很克制,没有呻吟,没有挣扎,只是呼吸越来越浅,
像一盏熬干了油的灯。林致远在床边坐下。他没有握她的手——三十年里,
他们几乎没有主动牵过彼此。他只是在等。等什么呢?等她把最后的力气用来看他一眼,
或者说一句什么。三十年婚姻,他一直在等她的目光能在他身上多停一瞬,
等她的声音里能有一丝温度。他一直以为她只是性子冷淡。她父亲走得早,母亲改嫁,
她十六岁就开始一个人生活。他理解她,心疼她,用三十年等她慢慢暖起来。她不冷。
她对同事客气地笑,对邻居温和地点头,对偶尔来访的朋友说得上几句家常。她只是对他冷。
他以为那是亲近的人才有的特权。她的眼睛动了动,极慢地转向他。林致远下意识坐直了些。
“下辈子,”她的声音很轻,像雪落在窗玻璃上,“不要遇到我了。
”心电监护仪发出一声长鸣。林致远坐在那里,很久没有动。窗外的雪越下越大,
他看着那条平直的绿线,忽然发现自己好像从来没有认识过她。三十年前,
沈静宜调到他们单位,人事科的干事把他叫过去:“小林,这是新来的同事,你带一带。
”他抬头,看见一个穿灰色开衫的女孩站在门口,手里捧着一杯热水,低着头,睫毛很长。
他不知道那杯热水后来会在他心里烫三十年的疤。葬礼是沈静宜的堂妹沈静秋操持的。
林致远像个局外人,站在灵堂角落,听来宾们低声议论:“沈老师人很好的,就是太安静了。
”“林工人也老实,两口子一辈子没红过脸。”没红过脸。是因为她从不给他红脸的机会。
骨灰盒是沈静秋选的,白瓷,细颈,像一只沉默的花瓶。她递给他时欲言又止,
最后只说:“姐夫,我姐她……其实很苦。”林致远接过骨灰盒,没有说话。
他不想知道她为什么苦。他只知道,如果她愿意告诉他,三十年的时间,她一次都没有开口。
他开始失眠。不是睡不着,是不敢睡。闭上眼睛就是那句“下辈子不要遇到我”。
他把这句话拆开,重组,在每个深夜反复咀嚼,像一头反刍的老牛,嚼出满嘴苦涩的汁液。
不要遇到我。不是“对不起”,不是“我爱你”,甚至不是“我不爱你”。
是“不要遇到我”。好像遇见他本身,就是她这一生最大的不幸。
他忽然想不起来他们之间有什么快乐的事。不是没有。她生过一场病,
他在医院陪了七天七夜,她醒来时看了他一眼,说“你瘦了”。女儿出生那天,她抱着婴儿,
嘴角有很浅的弧度,他说“像你”,她没有否认。每年除夕,她都会煮一锅饺子,
他爱吃三鲜馅,她包的总比别人买的更小一圈,皮薄,煮熟了能看见里面粉色的虾仁。
他以为那是爱。他把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当作证据,支撑了三十年。可如果那些都不是爱呢?
如果那些只是习惯,只是义务,只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善意——那她真正爱一个人的时候,
会是什么样子?他不敢想,又想得要命。春节,女儿林溪从上海回来,带着未婚夫。
小伙子不错,进门就抢着干活,一口一个爸,叫得林致远有些恍惚。
厨房里传出锅铲声和说笑声,他坐在客厅,看着茶几上那套白瓷茶具,
忽然想起这是沈静宜十年前买的。她喜欢白瓷,说素净。林溪端水果出来,在他身边坐下。
“爸,你最近瘦了。”“嗯。”“我妈……”她顿了顿,“你怨她吗?”林致远没有回答。
女儿低着头,手指抠着沙发垫的边角:“她生病那段时间,我问过她,
这辈子还有什么想做的事。她说没有,都做完了。我又问,那有什么后悔的事吗。
她想了很久,说……”她抬起头,眼眶红了。“她说,不该结婚的。
”林致远听见自己的心脏跳了一下,很轻,像雪落在窗玻璃上。“她说,
她这辈子对不起一个人,下辈子要还的。”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送走女儿的。
他坐在空荡荡的客厅里,从傍晚坐到深夜,坐到月亮从阳台移过客厅,照在那套白瓷茶具上,
瓷面泛起一层冷冷的银光。不该结婚。原来三十年不是他在等她暖起来,是她在熬。
每一天都在熬。每一顿饺子、每一件洗好的衬衫、每一声“饭在锅里”,
都是她用尽全力演给他的体面。他忽然笑了。笑自己。葬礼上沈静秋说她很苦,他不想听。
女儿说她后悔结婚,他不敢想。他怕什么呢?他怕——她这辈子最苦的事,是嫁给他。
林致远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他回到三十年前,单位那间老旧的办公室,
窗外梧桐叶落了一地。她站在门口,灰色开衫,手里一杯热水,低着头。这一次,
他没有说“你好,欢迎”。他从她身边走过,没有回头。梦醒时是凌晨三点,窗外还在下雪。
林致远躺在床上,听见自己的心跳一下一下,平稳,冷静,像三十年里任何一个清晨。
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二林致远是被热醒的。八月的蝉鸣从窗缝挤进来,
空气黏稠得像化不开的麦芽糖。他睁开眼睛,
第一眼看见的是天花板上那道熟悉的裂纹——十年前楼上装修震出来的,沈静宜说不用修,
贴张画遮一遮就好。他偏过头。床头柜上摆着老式台灯,搪瓷灯罩边缘掉了漆,
是他工作第一年买的。台灯旁边是一本翻卷边的《建筑工程制图》,
封面上压着半副黑框老花镜。他坐起来。手掌下的凉席是老粗布的,边角磨得起毛,
纹路硌着皮肤。窗外传来楼下早点铺的叫卖声,油条下锅的滋啦声,自行车铃声叮叮当当。
日历挂在门边,最上面一张印着——1993年8月17日。
林致远盯着那几个数字看了很久。太阳从窗格移到他手背上,晒出一片薄薄的烫意。
他把手翻过来,手背皮肤光洁,没有老年斑,指节也没有变形。他慢慢攥紧拳头。三十年前,
他三十五岁,刚评上工程师,女儿七岁,刚上小学。那是他以为一切还来得及的时候。
卧室门被推开一条缝,林溪探进半个脑袋,马尾辫扎得歪歪扭扭。“爸,
我妈问你今天加不加班。”她说完就缩回去了,拖鞋踢踢踏踏跑远。
林致远听见她在客厅喊:“他说他没说话——那就是不加!”七岁的林溪逻辑严密,
执行利落,和她母亲如出一辙。他掀开凉席下地,赤脚踩在水泥地上,有些凉。
他站了一会儿,慢慢走出卧室。沈静宜在厨房盛粥。她穿着那件洗旧了的碎花围裙,
头发随意挽在脑后,几缕碎发垂在耳侧。米粥的热气蒸腾上来,模糊了她的侧脸。三十年了。
林致远想。原来你那时候就是这个样子。她转身,看见他站在厨房门口,顿了一下。“吃饭。
”她把粥碗放在桌上,语气平得像在报菜名。这是1993年8月17日的清晨。
距离那句“下辈子不要遇到我”,还有整整一万零九百五十天。林致远坐下来。粥是小米的,
熬得浓稠,表面结了一层薄薄的米油。他小时候母亲说,米油是最养人的。他低头喝了一口,
烫得舌尖发麻。沈静宜从他身边走过,去阳台上收衣服。她的脚步声很轻,像怕惊动什么。
林致远放下勺子。“我今晚要加班。”他说。他的声音比预想的平静。
七岁的林溪从碗沿抬起眼睛,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往常爸爸加班都会提前说,
而且会说“后天”“下周三”这样精确的日子。今天的“今晚”听起来不像通知,像决定。
沈静宜没有回头,手指继续解着晾衣绳上的夹子。“知道了。”和从前一模一样的三个字。
林致远垂下眼睛,继续喝粥。烫过舌尖的那口粥已经凉了,米油皱成一层半透明的皮。
他用勺子轻轻划开,看见底下还是热的。他以前不明白。现在他知道了。有些人不是凉得快,
是从来就没有热过。单位还是老样子。资料室在三楼最东头,
门口那棵梧桐树比三十年后瘦一大圈,枝叶却还算茂密,把半扇窗遮成阴翳的绿。
林致远推门进去,满屋都是旧纸张和墨水的味道。老李还是那件洗褪色的蓝布工作服,
趴在桌上描图,听见动静头也不抬:“小沈刚才来找过你。”林致远脚步顿了顿。
“说你有份图纸落家里了,我给你搁桌上了。”他走到自己办公桌前。图纸卷成筒状,
用牛皮纸封着,封口处贴了一条窄窄的透明胶带,贴得很整齐,起头处向上折了个小角,
方便撕开。沈静宜贴胶带永远是这种贴法。他用了三十年才注意到。“小林,
”老李从图纸上抬起眼睛,眼镜滑到鼻尖,“你脸色不太好,最近没休息?”林致远没回答。
他站在那里,手里还握着那卷图纸,目光越过老李的头顶,落在窗外被晒得打卷的梧桐叶上。
“你说,”他忽然开口,“一个人不想结婚,但最后还是结了,可能是为什么?
”老李被他问得一愣。涂蓝图的笔悬在半空,一滴墨水坠下来,洇成一小块云。
“……家里催得紧?”林致远没说话。“或者,”老李推推眼镜,
开始认真思考这个没头没尾的问题,“年轻时候心里有人,没成,后来到了年纪,
凑合找一个过日子。”他想起什么,嘿嘿笑了一声:“我家那口子就是。
她以前有个青梅竹马,下乡的时候分开了,等她返城人家早结婚了。相了七回亲,
到我这儿才点头。”“凑合。”林致远重复这个词。“可不是凑合。”老李低下头继续描线,
“过日子嘛,哪有那么多非你不可。”非你不可。
林致远忽然想起那年——应该是1995年,单位分房,他排了三年终于轮到。
拿钥匙那天他高兴,骑车骑得飞快,后座绑着新买的电饭锅,一路颠得叮当响。
进门时沈静宜正蹲在阳台上,用抹布擦地砖缝隙里的白灰。他喊她:“静宜,咱们有房子了!
”她站起来,把抹布叠好搭在水池边沿,回身接过他手里的电饭锅,问:“晚上想吃什么?
”他想听她说一句“真好”。但她只是问,吃什么。那时候他以为她是高兴的,
只是不习惯表达。现在他知道了——她不是不习惯,是没有。电饭锅后来用了十二年,
内胆涂层都磨花了,蒸出来的饭总粘锅。每次盛饭他都要用木铲使劲铲,
铲出一层焦黄的锅巴。她就把锅巴挑出来,泡进他的汤碗里。他以为那是心疼。其实是歉意。
林致远没有加班。他骑着那辆二八大杠,沿着长安街漫无目的地走。下班高峰还没到,
路上车不多,槐树的影子一段一段铺下来,车轮碾过光斑,发出细碎的沙沙声。
他停在一个路口等红灯。斜对面是西单商场,门口摆着冰棍摊,一个大妈守着白色泡沫箱,
箱盖上压着厚厚的棉被。几个刚放学的孩子围在那里,攥着毛票叽叽喳喳。
林致远忽然想起一件事。林溪七岁那年夏天,有天放学回来热得满脸通红,
拽着他的衣角说想吃雪糕。他摸遍口袋只有三毛钱,只够买一根红果冰棍。
他把冰棍递给女儿,女儿举着往沈静宜嘴边送,说妈你先吃。沈静宜蹲下来,
就着女儿的手咬了一小口,冰渣沾在她下唇,她轻轻抿掉。林溪问,甜吗?她点头,说,甜。
那是他听过她说过最像情话的一个字。绿灯亮了。后头传来催促的喇叭声。
林致远蹬上脚踏板,车轮重新滚动起来。他忽然不想回家了。
林致远第一次注意到沈静宜和别人的不同,是在食堂。不是这一世。是前世。
1994年春天,隔壁科室新调来一个年轻人,姓周,戴眼镜,斯斯文文,
分到沈静宜他们组。林致远那时候跟她还没说过几句话,
只是每天打饭时远远看见她坐在角落,一个人,慢条斯理地吃。
那天周明远端着饭盒走到她对面。“沈姐,这儿有人吗?”她摇头。周明远坐下,
说了句什么,她微微侧过头,嘴角弯了一下。林致远站在打饭队伍里,手里的饭盆空着,
前面的人往前挪了挪,他没跟上。那是他第一次看见她笑。不是礼节性的,不是客气的,
是一个女孩子听见有趣的事,下意识露出的、毫无防备的笑。他攥紧了饭盆边沿。
后来他知道了,那个叫周明远的年轻人只在她科室待了八个月,就调去了广州分公司。
走之前请全组吃饭,他没去。那天晚上沈静宜回来得比平时晚,他坐在客厅,电视开着,
画面一闪一闪,他一个字都没看进去。她进门,换鞋,把包挂在门边。“吃过了?”“嗯。
”他去厨房给她热菜。锅里炖着她爱喝的玉米排骨汤,白天上班前用电饭煲煨上的,
他怕凉了,一直开着保温档。他把汤端到桌上。她坐下,喝了一口。“咸了。”她说。
他站在那里,看着她低头喝汤,发丝垂下来遮住半边脸。他想问今天吃饭开心吗,
想问送你回来的是男同事还是女同事,想问那个姓周的有没有跟你说很多话,
让你笑得那样好看。他什么都没问。他把汤碗收进水池,拧开水龙头,
哗哗的水声盖住了所有想问的话。那是他第一次学会假装不在意。后来就熟练了。
1993年8月17日的夜晚,林致远回到家时已经九点四十。客厅灯亮着,电视开着,
《渴望》的片尾曲正唱到“谁能告诉我,是对还是错”。林溪趴在茶几上睡着了,
脸颊压着作业本,压出一片红印子。沈静宜坐在沙发另一头,手里拿着一本书,
很久没有翻页。他进门,她抬头看了他一眼。“吃了?”“吃了。”他走过去,
弯腰把女儿抱起来。七岁的孩子已经有了分量,压在他臂弯里沉甸甸的。
林溪迷迷糊糊睁开眼,叫了声爸,又把脸埋进他肩膀。他把女儿抱进小房间,放在床上,
拉过毛巾被盖好。台灯橘黄的光晕染在床头柜上,照见一本翻开的《安徒生童话》,
是《海的女儿》那篇,页边折了一个角。他站在床边,看着女儿渐渐平稳的呼吸。
小人鱼最后变成了泡沫。她爱王子,王子不知道。王子以为他爱的是那个邻国公主,
其实他连公主的脸都没看清。林致远关掉台灯,轻轻带上门。沈静宜还坐在沙发上,
书已经放下了。电视换成一个晚会重播,相声演员正在说绕口令,台下笑声稀稀落落。
他走到她面前。她抬起头。客厅顶灯是老式的日光灯,镇流器嗡嗡轻响,光线冷白,
照得她的脸像一尊没有温度的瓷。他看了她很久,久到她眼睫轻轻动了一下。“你这辈子,
”他说,“有没有想过,不结婚。”她的眼睛很黑,很深,没有任何波澜。她没有回答。
他没有再问。他转身走进卧室,关上门,背靠着门板慢慢滑坐下来。窗外传来夏虫的鸣叫,
一声长一声短,像无字的挽歌。他想起老李说的那些话。“年轻时候心里有人,没成。
”“相了七回亲,到我家那口子这儿才点头。”沈静宜相过亲吗?他不知道。
他从来没有问过。他只知道,她嫁给他的时候二十六岁,
在九十年代初的语境里已经算是晚婚。介绍人说这姑娘条件不错,就是性格太闷,
不太会来事。他说没事,我也闷。他以为自己捡到了宝。他不知道那块宝,是别人挑剩下的。
又或者不是剩下。是她不愿意将就任何人,直到某个期限逼近,她终于对自己妥协。
而他恰好在那时候出现,像一个刚好的答案,对应一个错误的问题。那天晚上,
林致远没有睡着。他躺在床的右侧,背对着左侧那个空位。沈静宜在客厅待了很久,
直到电视节目全部结束,变成沙沙作响的雪花屏。他听见她关掉电视,
听见她轻轻推开小房间的门,听见她的脚步声停在门口,然后离开。她没有进来。
她睡在了沙发上。林致远睁着眼睛看天花板。月光从窗帘缝隙漏进来,
在墙上画出一道银白色的长线。那道线慢慢移动,从墙根爬到床头,爬上他的脸,
在他眼皮上停留片刻,继续向别处游走。他想起沈静秋说的话。“我姐她……其实很苦。
”他怎么忘了呢。她十六岁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去了外地,一年打不回来两次电话。
她一个人住单位宿舍,自己做饭自己洗衣,发烧了没人倒水,过年了没人等她回家。
她是在那样的冷里长大的。冷惯了的人,不知道什么是暖。或者说,知道,但不敢要。
他曾经以为自己可以做那个给她暖的人。他把三十年的体温捂上去,以为她总有一天会化开。
他没想过——也许她不是化不开。只是他给的,她不需要。需要这种东西,
是没有道理可讲的。就像他需要她,而她不需要他。第二天清晨,林致远比所有人都醒得早。
他轻手轻脚洗漱,去楼下早点铺买了豆浆油条。回来时沈静宜已经醒了,
正把沙发上的毛巾被叠成方块。她看了他一眼,没说话。他把早餐放在桌上。
“我下周要去一趟天津,出差。”他说,“大概三四天。”她点点头。他低头掰开油条,
泡进豆浆里。豆浆是烫的,油条吸饱了汁水,软塌塌沉下去。他想说点什么。
说他订了周三下午的火车,说工程处的老陈也一起去,说他会记得给林溪买十八街麻花。
他什么都没说。她也没问。从前他出差,每一次她都送到门口,说“路上小心”。
他以为那是舍不得。现在他知道,那只是习惯。她站在玄关,帮他把公文包递过来,
手刚好碰到他的手背,温度转瞬即逝。他攥紧公文包带子。“走了。”他拉开门。“致远。
”他顿住。身后安静了很久,久到他以为那句话是自己的幻觉。然后她说:“麻花,
溪溪喜欢芝麻的。”他站在原地,喉间像堵了一块生锈的铁。芝麻的。
三十年后他给女儿买的麻花,一直都是芝麻的。他以为是他记得。其实是三十年前的这一天,
她站在门口,用她一贯平静的语调,教他记住。她什么都记得。她只是不爱他。
天津的出差和记忆里一样,琐碎,冗长,图纸改了又改。
林致远没有像从前那样每天往家里打电话。从前他怕她担心,其实她从来没有说过担心。
他只是想听她的声音,哪怕只有一句“嗯”。老陈倒是一天一个电话,缩在招待所走廊尽头,
压着嗓子哄媳妇:“就回了就回了,好好,给你带耳朵眼炸糕……”林致远躺在床上,
盯着天花板那道陌生的裂纹。他忽然想起一个细节。前世的某一年——应该是2005年,
沈静宜去广州出差,走了整整一周。那七天他每天下班第一件事就是看座机有没有留言,
听见电话响会心跳加速,接起来不是她的声音又沉下去。她回来那天晚上,他做了四菜一汤。
她吃着吃着,忽然说:“广州的糖水很好喝。”他说:“那下次我们一起去。”她没接话。
他以为她是累了。现在他知道了——她只是不需要和他一起去。她心里的那个人,
是不是在南方呢?广州、深圳、还是更远的香港?她每次出差回来,
是不是都带着一些和那个人有关的记忆?某条街道,某家糖水铺,某盏路灯下的影子。
他从来没有问过。她从来没有说过。那是1993年。他没有手机,没有微信,
没有即时通讯。他不知道她在外面有没有见过什么人,不知道她有没有在某个陌生的城市,
曾经短暂地忘记过自己是林致远的妻子。他只知道她回来了,坐在他对面,吃他做的菜,
说广州的糖水很好喝。他以为那是个邀约。原来那是告别。回北京的火车上,
林致远靠着车窗,看窗外大片大片的玉米地往后退。老陈在旁边打瞌睡,头一点一点,
偶尔发出轻微的鼾声。林致远没有睡。他想起另一趟火车。那是1988年,
他第一次去沈静宜的老家。介绍人说她是外地调来的,老家在河北一个县城,父母都不在了,
只有一个堂妹还在那边。他说想去看看,她沉默很久,说,没什么好看的。他还是去了。
绿皮火车,慢车,站站停,晃了七个钟头。他拎着两盒稻香村点心,
在县城破旧的汽车站等了两个小时,等到她堂妹沈静秋下班。沈静秋那时候才十八岁,
在供销社当售货员,扎两条麻花辫,眼睛和她姐很像,黑沉沉的,不太爱笑。
她带他去了沈静宜小时候住的地方。那是一排灰砖平房,房檐很低,
门口长了一棵半死不活的海棠树。沈静秋说,姑父就是在这棵树下中风倒下的,
送到医院就没醒过来。他站在那棵海棠树底下,想象十六岁的沈静宜是什么样子。
她放学回家,推开门,看见父亲躺在那里,母亲在旁边哭。那天的阳光是不是和今天一样烈?
她穿的是什么颜色的衣服?她有没有来得及叫一声爸?沈静秋说,姐夫,我姐命苦,
你对她好点。他说,我会的。他以为自己做到了。火车鸣笛,把林致远从记忆里拉了回来。
窗外已经进入北京市郊,灰色的楼房逐渐密集,铁轨边的槐树连成模糊的绿带。他低下头,
看见自己手里还攥着那张硬座车票,边角被汗浸湿了,印着小小的三个字:北京站。
沈静宜来接站了。林致远走出出站口时,第一眼就看见了她。她站在柱子旁边,
穿着那件洗旧了的藏蓝色外套,手里拎着一把折叠伞——明明天气预报没说有雨。
老陈远远喊:“小沈来接啦!那我不当电灯泡了,先撤了!”沈静宜朝老陈点点头,
然后看向林致远。他走近了。“几点到的?”她问。“正点,三点四十。
”她接过他手里的旅行袋。他没有推辞。三十年夫妻,这种默契还有。两人并肩往外走。
车站广场上人来人往,有黄牛凑过来问要不要票,有卖煮玉米的推着车吆喝,
有个小男孩跑得太快摔了一跤,哇地哭起来。林致远走在她身侧,
忽然问:“你以前去过广州吗?”她脚步顿了一下。“……去过。前年,单位派我学习。
”“广州什么样?”她沉默片刻,说:“热。”“还有呢?”“……糖水铺很多。杨枝甘露,
双皮奶,芝麻糊。”“好吃吗?”“嗯。”他不再问了。他们继续往前走。夕阳西斜,
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投在地上,一前一后,像隔着一条走不完的河。他忽然想,
如果现在问她——那个人在广州吗?你后来见过他吗?你嫁给我,是因为他不要你吗?
她会回答吗?他侧过头。她走在夕阳里,半边脸被镀成淡淡的金色,
睫毛在眼睑下投出一小片阴影。她的表情很平静,像过去三十年里任何一天。
他把问题咽了回去。有些答案,不问也知道。有些答案,问了也是自取其辱。晚上,
林溪已经睡了。客厅只开了一盏台灯,光线昏黄,照在茶几那套白瓷茶具上。
沈静宜在叠衣服。她把洗净晒干的衬衫一件件翻过来,抚平领口,对齐肩线,
折叠成规整的长方形。林致远坐在沙发另一端,手里拿着茶杯,茶早就凉了。“天津冷吗?
”她问。“还行。”“图纸都过了?”“过了。”她拿起另一件衬衫。是他的。
林致远看着她把那件蓝白条纹的衬衫摊平在膝盖上。她的手指很细,动作很慢,
像在完成某种仪式。他忽然开口:“你从来没问过我。”她停住。“以前我出差,
你从来不问我去哪,见什么人,办什么事。回来你也不问。三十年,你一次都没问过。
”她低着头,手指还按在衬衫的领口上。“我以为你不想让我问。”她说。“我等你问。
”台灯嗡嗡轻响。窗外隐约传来远处火车的汽笛声,像叹息。她没有抬头。她把衬衫叠好,
放在那摞衣服的最上面。“我知道了。”她说。他不知道她知道了什么。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个。他只知道,他心里有一个洞,往里扔了三十年的话,
一句回响都没有。他累了。日子像日历一样,一页一页撕过去。林致远没有刻意改变什么。
他还是每天早起上班,傍晚回家,偶尔加班,偶尔出差。林溪的作业他还是要检查,
家长会他还是要去开。楼下的早点铺还是卖油条豆浆,单位的梧桐叶还是落了又长。
只是他不再等她开口了。从前他会在吃晚饭时没话找话,说单位里谁谁又闹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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