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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召唤,全员集合》这本书大家都在找,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老周沈默,讲述了男女主角分别是沈默,老周的男生生活,架空,影视,虐文,爽文,救赎,励志全文《使命召唤,全员集合》小说,由实力作家“斌哥说”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本书共计7995字,1章节,更新日期为2026-02-16 19:09:42。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com上完结。小说详情介绍:使命召唤,全员集合
主角:老周,沈默 更新:2026-02-16 2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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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召唤,全员集合1 老周沈默在烈士陵园门口站了二十分钟,没进去。不是不想进,
是进不去。门口的自动门需要刷证件,他把那张已经磨得发白的军官证贴上去,
“嘀”的一声,红灯亮起,屏幕上跳出四个字:证件无效。他又试了一次。还是无效。
第三次。无效。门卫室的老头探出脑袋看了他一眼,眼神里带着警惕。
沈默穿着普通的黑色夹克,灰扑扑的运动鞋,头发乱糟糟的,脸上带着长途奔波的疲惫。
这副模样,不像来祭奠的,倒像来找事的。老头缩回去了。
沈默把那张过期的军官证揣回口袋。证件上的照片还是十四年前的,那时他二十五岁,
眼神锐利,嘴角微微上扬,带着侦察连排长特有的傲气。现在他三十九岁,头发白了一半,
眼角爬满皱纹,和照片上那个人,像两个世界的。他绕到陵园东侧的围墙边。三米高的墙,
对普通人来说是天堑。对他不是。十二年前在军区大比武,他是徒手攀爬项目的纪录保持者,
八米高的攀登绳,他只用五秒八。那年他二十三岁,侦察连一排排长,全团的尖子。
他往后退了两步,助跑,起跳。双手扣住墙沿的瞬间,他感到手臂一阵酸软。太久没练了。
他咬着牙,引体向上,翻身,落地。动作还是干净利落的,落地时几乎没有声音。
陵园里很安静。松柏成行,整整齐齐地排列着,像一支永远在等待检阅的队伍。
冬日的阳光从枝叶缝隙漏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墓碑一排一排,白花花的一片,
像无数沉默的士兵。他沿着小路往里走。走到最深处那排墓碑前。第三排,第七个。
“1975-2016”“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一等功臣”沈默在那块墓碑前站了很久。
四十一岁。死的时候四十一岁。比他大六岁。老周走那年,他在工地上搬砖。那天收工早,
他躺在工棚里刷手机,刷到一条新闻:某部在执行任务时遭遇伏击,一名军官牺牲,
追记一等功。新闻里没写名字,但他心里咯噔一下。第二天,老周的女儿给他打电话。
电话里,那个小姑娘哭得说不出话,只断断续续说了几个字:沈叔叔,我爸走了。他请了假,
买了火车票,但没赶上追悼会。等他到的时候,老周已经入土了。他站在殡仪馆外面,
抽了半包烟,又坐火车回去了。那是四年前。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是七年前。
老周刚从高原下来,满嘴起泡,脸晒得脱皮,坐在他出租屋门口等他下班。
那天他加班到凌晨一点,推开单元门,看见一个黑乎乎的影子蹲在那儿,吓了一跳。“操,
老周?”老周抬起头,咧嘴一笑。那张脸晒得黑红,嘴唇干裂,但眼睛还是那么亮,
像两盏不灭的灯。“借宿一晚,明天走。”他请了一周假,陪老周喝了三天酒。
老周说他调去新单位了,以后可能很少出来。他说没事,我也忙。老周走的那天早上,
在火车站拍拍他肩膀。“你小子,什么时候回部队?”他没回答。老周也没再问。
后来就再也没见过了。沈默蹲下来,把墓碑上落的松针一片片捡干净。松针很细,
扎在手心微微刺痛。他捡得很慢,一片一片,像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老周,”他说,
“我回来了。”风从松林间穿过,沙沙沙沙,像有人在远处说话。他蹲了很久。直到腿麻了,
才站起来。他看着那块墓碑,看着墓碑上那张黑白照片。照片上的老周穿着军装,表情严肃,
和活着时一样。他记得老周笑起来的样子,满脸褶子,像个老农民。但照片上他没笑,
因为这是军人遗像,不能笑。“老周,”他说,“当年那件事,我知道了。”风停了。
陵园里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我不会让他白死。”——沈默今年三十九岁。十四年前,
他是全军侦察兵大比武第一名。五公里越野,他十七分半;四百米障碍,
他一分三十二秒;射击,十发九十九环。团长亲自给他戴大红花,说他是全团的宝贝,
是未来的营长苗子。十三年前,他在一次边境任务中违抗命令,擅自带队追击,
造成两名战士重伤。团党委开会讨论,给了他两个选择:转业,或者降职去后勤。
他选了转业。老周当时是副营长,在党委会上替他说话,没用。
老周后来在电话里骂他:你他妈是不是傻?降职就降职,熬几年就上来了,转业干什么?
他躺在出租屋里,听着电话那头老周的咆哮,一句话也没说。他没告诉老周,
他那次违抗命令,是因为情报出了问题。上级给的情报是错的。情报上说,对方只有三个人,
轻武器,可以打。他带着七个人追上去,追了二十公里,在一个山谷里撞见了那十三个人。
十三个人,重武器,早就埋伏好了等着他们。他带着七个人硬扛了四十分钟,扛到援军来。
重伤的那两个,是替他挡的子弹。一个叫张小军,二十一岁,新兵,刚分到他们连三个月。
一个叫李大勇,二十四岁,三期士官,老婆刚生了孩子。张小军后来截了一条腿,退伍了。
李大勇脾脏破裂,捡回一条命,但再也不能上战场。他不能说。说了,就是告状。
告上级的状,在部队里是大忌。而且告了有什么用?情报科的科长是团长的亲戚,团长保他,
谁也动不了。所以他什么都没说,卷铺盖走人。这些年,他干过保安,干过快递,干过工地。
保安干了一年,嫌他年纪大,辞了。快递干了两年,膝盖受不了,辞了。工地干了五年,
从搬砖干到砌墙,从砌墙干到带班,去年工头嫌他年纪大,又辞了。他躺在出租屋里,
算了算存款,还能撑半年。然后他听说老周死了。追授一等功,葬在烈士陵园。
他买了一张火车票,来了。——从陵园出来,天已经黑了。陵园门口的路灯亮着惨白的光,
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看着那块“烈士陵园”的牌子。牌子是新的,
不锈钢的,反着光。他想起老周说过的话:哪天我死了,就埋这儿。环境好,安静,
有人打扫。老周如愿了。他在附近找了家小旅馆住下,三十块一晚,隔音差得像没有墙。
隔壁房间在放电视剧,声音开得很大,他听得清清楚楚。楼下是马路,
大货车经过时整栋楼都在抖。他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上那道裂缝发呆。手机震了一下。
他摸出来看,是个陌生号码。“沈默?”他看了很久,没回。
第二条短信紧接着进来:“我是周建国的女儿。我父亲生前留了东西给你。方便见一面吗?
”沈默的手指微微收紧。老周的女儿。老周说过,他有个女儿,叫周念,比他小十几岁,
在老家念书。那几年老周总念叨,说闺女成绩好,将来要考大学。后来她考上了,
老周高兴得请全连喝酒。再后来她毕业了,留在省城工作,老周更念叨了,说闺女有出息。
他回了一条:“在哪?”——2 重逢第二天上午,沈默在一家咖啡馆见到了周念。
咖啡馆在市中心,装修得很精致,墙上挂着黑白照片,放着轻音乐,
空气里飘着咖啡豆的香味。沈默站在门口,看了看自己的衣服。黑色夹克已经洗得发白,
运动鞋上沾着泥点。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推门进去了。周念坐在靠窗的位置,穿着黑色大衣,
扎着马尾。她比照片上瘦,眉眼间隐约有老周的影子,但更清秀,更像她母亲。
她看见沈默进来,站起身。“沈叔叔。”沈默愣了一下。叔叔。他还没习惯这个称呼。
他想起老周管他叫“小子”,管别人叫“老张”“老王”,从没叫过谁叔叔。“坐。”他说。
周念坐下,从包里取出一个牛皮纸信封,推到他面前。“这是我父亲留的。”她说,“他说,
如果有一天他不在了,让我把这个交给你。”沈默接过信封。信封很旧了,边缘磨损,
封口处用透明胶带封着。他撕开胶带,取出里面的东西。是一张照片和一封信。
照片是七年前拍的。老周蹲在他出租屋门口,笑得一脸褶子。那是他给老周拍的,
用的是老周那部老掉牙的手机。拍照那天是个夏天,老周穿着旧T恤,满头大汗,
笑得像个傻子。信很短,只有几行字。是老周的笔迹,歪歪扭扭的,
像小学生写的:“沈默:那年的事,我查了五年。情报是错的。不是意外,是有人故意给的。
证据我存了,放在老家柜子里。你如果想拿,去找我大哥,他知道在哪。
老周”沈默握着那张信纸,很久没有动。窗外的阳光照进来,把信纸照得透亮。
那些歪歪扭扭的字,每一个都像刻在他心上。周念看着他。“沈叔叔,”她说,
“我父亲……是怎么死的?”沈默抬起头。他不知道怎么回答。
老周的追授通知上写着:执行任务时不幸牺牲。任务是什么,在哪里,怎么牺牲的,
什么都没写。家属只收到一个骨灰盒,一面国旗,和一张一等功证书。但老周这封信里写的,
不是意外。是有人故意给的。“他在查一件事。”沈默说,“查了五年。”周念等着。
“他查到了。”周念没有说话。沈默把信折好,放回信封。“周念,”他说,“你回去吧。
这事和你没关系。”周念看着他。“他是我父亲。”她说。沈默沉默了。
他看着眼前这个年轻女孩,看着她和老周相似的眉眼。她比她父亲瘦,比她父亲白,
比她父亲好看。但那双眼睛是一样的,一样的倔强,一样的亮。“你父亲……”他说,
“是我兄弟。”周念没有说话。沈默站起身。“我去拿那些东西。
”——3 归乡沈默坐当晚的火车去老周老家。周念和他一起。火车上,她坐在靠窗的位置,
看着窗外飞逝的夜色,一句话也没说。沈默坐在她对面,闭着眼,却睡不着。
火车经过一个个小站,有人上车有人下车,车厢里一直很安静。偶尔有小孩哭闹,
被大人抱着去车厢连接处哄。夜很深了,灯关了,只有过道里的应急灯亮着惨淡的光。
沈默睁开眼,看着对面那个年轻的女孩。她靠着窗,睡着了。眉头微微皱着,像在做梦。
他想起老周说过的话。老周说他闺女小时候胆小,夜里不敢一个人睡,要开着灯。
老周每次休假回家,都陪她睡,给她讲故事。后来她大了,不用陪了,老周还挺失落。
老周说他闺女学习好,年年考第一。老周说这话时,眼睛里有光。
老周说他闺女考上大学那天,他在连队接到电话,高兴得请全连喝酒。那天晚上他喝多了,
拉着沈默的手,翻来覆去只说一句话:我闺女有出息了。沈默收回目光,闭上眼睛。
火车轰隆隆地往前开,像要把他们带到一个再也回不去的地方。
——老周老家在川东一个小县城,下了火车还要坐两个小时汽车。
他们到的时候是第二天下午,天灰蒙蒙的,飘着细雨。县城很小,只有一条主街。
街道两旁是老旧的楼房,一楼是各种店铺,卖衣服的,卖手机的,卖五金杂货的。
街上人不多,几个老头在屋檐下下棋,一只黄狗趴在店门口打盹。老周的大哥叫周建军,
在县城开了间杂货铺。他们找到那间铺子时,周建军正在门口收拾纸箱。他比老周大五岁,
头发花白,脊背微驼,穿着旧棉袄,袖口磨得发亮。他看见周念,眼眶红了红。看见沈默,
愣了几秒。“你是……”“沈默。老周的战友。”周建军点点头,把他们让进铺子里。
铺子不大,货架上摆着各种日用品,酱油醋盐,卫生纸洗衣粉,还有小孩玩的玩具。
铺子后面是个小院,三间平房,院子里种着几株快死的月季。周建军倒了茶,坐在凳子上,
沉默了很久。“那东西,”他终于开口,“我弟走之前交代过。说如果有人来拿,就给他。
”他起身,走进里屋。沈默和周念坐在那里等着。院子里很安静,
只有雨滴落在月季叶子上的声音。过了一会儿,周建军出来,手里抱着一个生锈的铁盒子。
沈默接过。铁盒不大,边长不到三十厘米,表面锈迹斑斑,像是放了很多年。
盒子上挂着一把小锁,锁也锈了。周建军递过来一把钥匙。沈默打开锁。掀开盒盖。
里面是一叠文件,有手写的,有打印的,有些已经泛黄。最上面是一份手绘的地图,
画的是边境某处的地形。地图上用红笔标注了几个点,旁边写着日期和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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