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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的诀别

喜欢梁龙的阿鼻鬼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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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漫长的诀别》“喜欢梁龙的阿鼻鬼”的作品之吉罗地球是书中的主要人全文精彩选节:男女主角分别是地球,吉罗的男生生活小说《漫长的诀别由新晋小说家“喜欢梁龙的阿鼻鬼”所充满了奇幻色彩和感人瞬本站无弹窗干欢迎阅读!本书共计85511章更新日期为2026-02-19 12:42:24。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漫长的诀别

主角:吉罗,地球   更新:2026-02-19 13: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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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腊月里最后一个黄昏,吉罗从床上坐起来,

看着窗外的太阳正一点一点地沉进城市废墟的轮廓里去。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认真地看过日落了。上一次大概是五十年前,或者六十年前?

他记不太清。年岁活得太长,记忆就像被水浸泡过的纸张,字迹模糊成一团,

能分辨的只剩下几处浓淡不一的墨渍。今天是2399年12月31日。

吉罗披上那件穿了四十年的灰褐色外套,动作很慢,一节一节地把自己从床上撑起来。

关节已经不太好使了,像是生了锈的机器零件,每次活动都发出细微的“咯吱”声。

他走到窗边,手掌按在玻璃上。玻璃很凉,凉意顺着掌纹一点一点爬进骨头里。

窗外曾经是一座城市。现在只是一片灰色的、沉默的、被时间啃噬过的废墟。

高楼的骨架还戳在那里,玻璃早就碎光了,剩下空洞洞的窗口,像一千只瞎掉的眼睛。

街道被野草和不知名的藤蔓植物吞没,偶尔露出一角锈成粉末的汽车外壳。远处的海湾还在,

海水还在涨落,但码头早就垮了,防波堤塌进水里,只剩下几根歪斜的钢筋指着天空。

没有灯。整个城市没有一盏灯。吉罗已经习惯了。

这个习惯他用了将近两百年才养成——习惯黑暗,习惯寂静,习惯一个人。他转过身,

走回床边,从枕头底下摸出一本册子。那是他用捡来的纸和自制的墨水写成的一生的故事。

纸张大小不一,有些是从废弃的办公楼里找到的A4纸,有些是笔记本的残页,

甚至还有几张皱巴巴的包装纸。他用针线把它们胡乱缝在一起,

封面是一块从沙发上撕下来的皮革,边缘磨得发毛。这就是他一生的故事了。

吉罗把册子抱在怀里,坐回窗边。太阳又沉下去一点,剩下一弯橘红色的弧线,

贴着地平线慢慢往下滑。他把册子翻开,

一个地球人吉罗自述”下面还有一行小字:“公元2126年—2399年”二百七十三年。

吉罗看着这几个数字,忽然觉得有些滑稽。人类的文明史有几百万年,

从茹毛饮血到飞向太空,从结绳记事到人工智能统治世界,浩浩荡荡,轰轰烈烈。而他自己,

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竟然活过了这段历史最后的两百七十三年,活成了文明的句号。

太阳终于完全沉下去了。房间里暗下来,暗得很快,像是有人慢慢拧紧了一盏灯的开关。

吉罗没有动。他知道再过一会儿,月亮会升起来,月光会从窗口照进来,

足够他看清纸上的字。他还有很多时间——这是他唯一不缺的东西。他翻到第一页,

开始读起来。二我最早的记忆是三岁那年,父亲把我扛在肩上,去看一艘飞船起飞。

那是2129年,我三岁。我记不清那天的日期,记不清飞船的名字,

甚至记不清父亲的脸——只记得他的肩膀很宽,很稳,我坐在上面,双手抓着他的耳朵,

感觉自己高得能碰到天。飞船是从城外的发射场起飞的。我们站在城郊的一座小山上,

周围挤满了人,黑压压的,像一大片会动的人海。父亲把我举起来,让我坐在他肩头。

我越过无数颗脑袋,看见远处的发射架上停着一个白色的庞然大物,尖尖的,

像一枚巨大的箭头指向天空。有人开始倒数。十、九、八、七——数到三的时候我听不清了,

因为声音太大了。不是大,是巨大,是从地面深处滚上来的轰鸣,是震得我牙齿发麻的颤抖,

是一头看不见的巨兽在咆哮。白色的飞船慢慢升起来,越来越快,

拖着一条橘红色的尾巴扎进云层。人群欢呼起来,有人哭了,有人跪下来祈祷,

有人把手里的帽子扔上天。我不懂他们在激动什么,只是觉得那火焰真好看,

比过年放的烟花还要亮,还要远。父亲把我从肩上放下来,蹲在我面前。

我终于看清了他的脸——那是我对他唯一的清晰记忆:浓眉毛,方下巴,

眼睛里有一点亮晶晶的东西在闪。“小罗,”他说,“记住今天。总有一天,

你也会坐上那样的飞船,去星星那边。”我点点头。其实我不懂什么叫“星星那边”。

我只知道那天回去的路上,父亲给我买了一根棉花糖,粉红色的,甜得我舌头都要化掉。

后来我再也没有吃过那么甜的棉花糖。三岁到六岁那几年,世界还是热闹的。

我住在一个叫“阳光新城”的小区里,六层楼的房子,外墙刷成浅黄色。我们家在四楼,

两室一厅,阳台朝南,冬天的时候阳光会一直铺到沙发脚下。楼下有一片小广场,

几棵桂花树,一个滑梯,两个秋千。傍晚的时候,老人们搬出小板凳坐在树下聊天,

孩子们在滑梯上爬上爬下,大人们下班回来,自行车铃叮叮当当地响。母亲在厨房里炒菜,

油烟从窗户飘出去,混进桂花香里。父亲有时候回来得晚,母亲就把饭菜扣在锅里,

让我先吃。我总是磨磨蹭蹭地扒几口饭,趴在阳台上往下看,

等父亲的自行车出现在小区门口。那段日子现在想起来,像一块被阳光晒暖的旧布,软软的,

带着一点樟脑丸的味道。琐碎,平常,不值一提。可就是这些不值一提的琐碎,

后来花了我两百年去回忆。六岁那年,我上小学了。学校不远,走路十分钟。

第一天是母亲送我,她牵着我的手,一路叮嘱:听老师的话,和同学好好玩,

下课记得上厕所,别憋着。我嗯嗯啊啊地应着,眼睛一直盯着路边一只花猫。

那只猫蹲在墙头,慢条斯理地舔爪子,阳光把它的毛晒成金红色。

小学的生活和我想象的不太一样。我以为上学就是学认字、学算数,

没想到要学的东西多得多。语文、数学、自然、品德,

还有一门叫“人类文明”的课——现在想想,那门课真是讽刺。

教“人类文明”的是一个姓周的女老师,三十多岁,瘦瘦的,戴一副圆框眼镜。

她讲课的声音很轻,像怕惊着谁似的。第一堂课,她在黑板上画了一条弯弯曲曲的线,

从左边画到右边,说:“这就是人类的历史。”我们在下面坐着,听不懂。

她又在线上面点了一些点,说:“每一个点,就是一个时代。

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工业时代、信息时代、宇航时代……我们现在在这里。

”她用粉笔在最后一个点旁边画了一个小圈。有个男生举手问:“老师,以后还有吗?

”周老师愣了一下,笑了笑,说:“当然有。以后还会有更多更多的点,更远更远的未来。

”那个笑我记了很久。后来我常常想,她那时候是不是已经知道什么了?还是说,

她和所有人一样,对未来一无所知?六岁到十二岁,是小学的六年,

也是“大迁徙”开始的六年。我不知道该怎么跟后来的人解释“大迁徙”。

这个词写出来只有三个字,可它意味着的东西,比人类历史上任何一次移民潮都要庞大。

数以亿计的人,从地球的各个角落,一批一批地飞向太空。不是旅游,不是探索,

是走——再也不回来的那种走。起因是什么?课本上说,太阳在变老,地球在变热,

资源在变少,环境在变差。但真正的原因,是有人在火星的卫星上发现了稳定的地下溶洞,

有人在木卫二的海底发现了热泉,有人在半人马座的方向找到了一颗和地球差不多的行星。

于是,人类忽然意识到:我们可以走了。走,去别的地方。把地球留给过去,

把未来交给星空。最开始是科学家和技术人员,然后是富豪和政客,再然后是中产和普通人。

一艘又一艘的飞船升空,像一群一群的候鸟,往深空飞去。发射场周围永远挤满了人,

有人哭着送别,有人欢呼着出发,有人拿着牌子等着自己的编号被叫到。

我们家是最后几批走的。父亲一直拖着,说再等等,再等等。我不知道他在等什么。

母亲催过几次,他只是沉默地抽烟,一支接一支。那几年他老得很快,头发白了,背也驼了,

坐在阳台上的时间越来越长,望着远处的发射场,一望就是一整天。终于,

在一个秋天的傍晚,他把我和母亲叫到跟前,说:“走吧。该走了。”我那时候十二岁,

刚上初中。我问他:“我们去哪儿?”他说:“去新世界。”我又问:“新世界在哪儿?

”他没回答,只是摸了摸我的头。他的手很粗糙,有厚厚的茧子。

三飞船的名字叫“方舟七号”。我们在地面等了三天才登上船。排队的人一眼望不到头,

弯弯曲曲地盘在巨大的候船大厅里。有人带了十几件行李,

大包小包堆得像小山;有人只拎一个小包,轻装简行;有人抱着孩子,

孩子哭得撕心裂肺;有人沉默地坐着,眼睛盯着地面,一动不动。母亲攥着我的手,

攥得很紧,手心都是汗。父亲站在我们前面,背着两个大背包,肩上还挎着一个。

他很少回头,只是一步一步往前挪。登上飞船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

地面控制中心的大楼立在远处,灰白色的,窗户整整齐齐地排列着。楼顶有一面旗帜在飘,

红色和蓝色,被风吹得猎猎作响。再远一点是城市的天际线,几栋高楼戳在那里,

玻璃幕墙反射着夕阳,金灿灿的。那是我最后一次看到地球上的落日。飞船的舱位很小,

一家三口挤在一间不到十平米的房间里。上下铺,一张小桌子,一个储物柜,

墙上挂着一块屏幕。没有窗户——真正的窗户太贵了,我们买不起。起飞的时候,

我被巨大的压力按在床上,动都动不了。轰鸣声从四面八方涌来,像无数只拳头砸在身上。

我想喊,喊不出来;想哭,哭不出来。母亲在旁边死死抓着我的手,指甲掐进我肉里。然后,

忽然安静了。那种安静很奇怪,不是真正的安静,是失重带来的错觉。我飘了起来,

离开了床铺,像一个气球一样悬在半空中。母亲笑了,眼眶红红的,说:“我们出来了。

”出来。离开。走了。之后的三个月,我都在那艘飞船里度过。那是一座移动的城市,

十几万人挤在钢铁的壳子里,往深空飞去。有学校,有医院,有商店,有公园——当然,

是假的公园,塑料的草,塑料的树,头顶是模拟的蓝天屏幕。每天按照地球时间作息,

起床、吃饭、上课、睡觉。窗外什么都没有,只有永恒的黑暗和偶尔划过的星光。

父亲在飞船的维修部门工作,每天早出晚归。母亲在食堂帮忙,挣一点积分补贴家用。

我继续上学,学的内容和地球上差不多,

只是多了一门课叫“深空生存”——教我们怎么在失重环境下活动,怎么使用宇航服,

怎么应对突发情况。老师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姓林,秃顶,戴一副老花镜。

他讲课的时候喜欢来回踱步,双手背在身后,一边走一边说。有一次他忽然停下来,

看着我们,说:“你们知道吗?我们是第一批真正离开摇篮的人类。”我们摇头,

不知道他想说什么。他继续说:“人类几百万年,从非洲草原走出来,走到全世界。

可不管走到哪里,头顶都有一片天,脚下都有一块地。现在没有了。现在头顶是空的,

脚下也是空的。我们是漂在黑暗里的灰尘。”他停了一会儿,又说:“你们要记住这种感觉。

等你们到了新世界,有了新家,也不要忘记这种感觉。因为这是人类第一次,

真正地离开了家。”他的话我记了一辈子。三个月后,

我们到达了第一个中转站——火星轨道上的“驿站一号”。那是一座巨大的空间站,

比“方舟七号”大几十倍,像一个钢铁做成的甜甜圈悬在轨道上。飞船和空间站对接的时候,

我从屏幕里看到了火星——一颗暗红色的星球,表面有大片的阴影,

那是太阳系最高的火山和最深的峡谷。我们在空间站待了一个月,换乘另一艘飞船,

继续往外飞。这一飞,就是七年。七年里,我从中学生长成青年。七年里,母亲老了,

父亲的白头发更多了。七年里,我们换过五艘飞船,停靠过三个空间站,

见过无数张陌生的面孔,听过无数种奇怪的口音。七年里,

飞船上的广播每天都在播报:某某星系发现了可居住行星,某某殖民地建成了,

某某飞船失踪了,某某区域爆发了冲突。十八岁那年,我们终于到了。那颗行星没有名字,

只有一个编号:NH-103。但人们给它起了个外号,叫“新家园”。从飞船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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