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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东宫修复爱情

花不逢 著

言情小说连载

《我在东宫修复爱情》内容精“花不逢”写作功底很厉很多故事情节充满惊裴云昭青花瓷更是拥有超高的人总之这是一本很棒的作《我在东宫修复爱情》内容概括:青花瓷,裴云昭,沈清宁是著名作者花不逢成名小说作品《我在东宫修复爱情》中的主人这部作品构思新颖别致、设置悬念、前后照简短的语句就能渲染出紧张的气那么青花瓷,裴云昭,沈清宁的结局如何我们继续往下看“我在东宫修复爱情”

主角:裴云昭,青花瓷   更新:2026-02-23 07: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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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铲子我叫沈清宁,考古学博士,主攻夏商周断代工程。二十八年母胎单身,

不是因为没人追,是因为我男朋友都在土里埋着。我的导师常说,

干我们这行要有觉悟——摸过的骨头比牵过的手多,见过的墓穴比住过的房子多。

我觉得他说得对。直到那一天,我在殷墟遗址挥汗如雨,一铲子下去——脚底一空。

再睁眼的时候,我躺在雕花的红木床上,头顶是月白色的帐幔,空气里飘着沉水香。

一个梳着双丫髻的小姑娘扑过来:“小姐!您可算醒了!”我盯着她的发髻愣了三秒。

这发型,我在《中国古代服饰研究》里见过——明代常见的丫鬟发式,搭配三绺头,

工艺复杂,非专业梳头娘子不能为之。“你是……”我开口,声音有点哑。“奴婢是青杏啊!

小姐您不认得奴婢了?”小姑娘眼圈红了,“都怪那个天杀的世子,

非要带小姐去赏什么荷花,害得小姐落水……”世子。荷花。落水。我的脑子飞快运转。

落水失忆,古言经典开局。沈清宁,相府嫡女,年方十七,与镇国公府世子裴云昭青梅竹马。

——原主的记忆像碎片一样涌进来。我闭上眼睛,在心里给自己做了三秒钟的心理建设。

行吧。穿就穿了,总比被土埋了强。既来之则安之,先当个大小姐享享福再说。

然后我看见了我的枕头旁边放着一样东西。我的洛阳铲。

那把挖了八年土、陪着我从殷墟到二里头的洛阳铲。它跟着我一起穿过来了。我捧着它,

热泪盈眶。——亲人啊。二、世子世子裴云昭是在第三天来看我的。

他来的时候我正在研究院子里的石阶。青石板,明代工艺,表面有轻微的磨损痕迹,

纹路走向……“清宁。”我抬头。十八九岁的少年站在廊下,穿一身月白圆领袍,

腰间系着羊脂玉佩,眉目清俊,温润如玉。原主的记忆告诉我,这个人,是她的心上人。

他们一起长大,一起读书,一起在御花园里放纸鸢。她十五岁及笄那天,

他在席间偷偷塞给她一支玉簪。她也曾以为,她会嫁给他。“清宁。”他走过来,

握住我的手,“你醒了就好,这几日我日日都来,只是你一直睡着。”我低头看了看他的手。

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很干净,一看就是养尊处优没干过活的。他又道:“那日落水,

是我的不是,不该带你去那处栏杆松动的亭子。”我点点头:“没事,不怪你。

”他微微一愣,似乎没想到我这么好说话。我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

原主的记忆里有那天的画面——她和他站在亭中,他说着情话,她低头害羞,

然后栏杆突然断裂。她是掉下去的。他站在原地,动都没动。

后来是路过的侍卫跳下去救了她。但我什么也没说。因为我是个考古学家,不是恋爱脑。

我只是觉得,这位世子看我的眼神有点奇怪——不是担忧,是打量,

像是审视一件待价而沽的货物。三、茶一个月后,镇国公府设宴。裴云昭亲自来接我。

他今日穿了件绛紫色的锦袍,衬得面如冠玉,温柔得能掐出水来。马车上,他拉着我的手,

目光缱绻:“清宁,待国公府的事了,我便去相府提亲。”我眨眨眼:“提亲?

”“你不信我?”他握住我的手,“这些年,我心里只有你一个。”我低头看了看他的手。

这只手,放在我手背上,温热干燥,指腹有薄薄的茧——大概是练剑磨出来的。

原主的记忆里,有许多这只手的画面。替她挡蜜蜂,替她拨开垂落的柳枝,

替她系上松了的披风。如果我还是原来的沈清宁,此刻应该脸红心跳,感动得快要哭出来。

可惜我是穿越来的沈清宁。我看过太多墓志铭,听过太多生死离别,

也见过太多帝王将相的最后归宿。情爱这东西,在时间的尺度上,什么都不算。“云昭。

”我突然开口。他微微一愣:“嗯?”“你有没有想过,”我认真地看着他,“百年之后,

你我埋在哪里?”他:“……”我继续道:“我是说,墓葬形制,是竖穴土坑还是砖室券顶?

棺椁打算用几重?随葬品准备放什么?有没有想过用青花梅瓶?那东西升值空间大,

后世能卖不少钱。”他愣愣地看着我,像看一个傻子。“清宁,”他艰难地开口,

“你……落水之后,说话怎么怪怪的?”我笑了笑:“没有,随便问问。”马车到了国公府。

宴席设在花厅,觥筹交错,衣香鬓影。裴云昭引着我穿过人群,走进一间偏厅。

“你且在此歇一歇,我去去就来。”他亲手斟了一杯茶,递到我面前,“喝口茶,暖暖身子。

”我接过茶盏。白釉,胎质细腻,景德镇窑的工艺,釉面莹润,

应该出自官窑……然后我看到了他的眼睛。那里面没有柔情,只有一种我看不太懂的复杂。

有愧疚,有不安,还有……一丝决绝。我低头看了看手里的茶。茶汤清澈,

浮着两片嫩绿的茶叶。我用鼻子闻了闻。嗯。有东西。作为一个考古学家,

我没少研究古代毒药。砒霜、鹤顶红、乌头、钩吻……这些我在实验室里都测过成分。

但这一杯不是毒药。是另一种东西。原主的记忆告诉我,这东西叫“春情”,无色无味,

入水即化,服下后会让人昏睡,醒来时,只当是做了场春梦。京城贵圈里,

有人用它来促成好事。我抬起头,看着裴云昭。他还在笑,笑容温润如玉。我突然有点想笑。

这就是原主心心念念了十年的男人。“云昭。”我端着茶盏,看着他。“嗯?”“你确定?

”他脸色微变,笑容僵了一瞬:“清宁,你说什么?”我摇摇头,把茶盏凑到唇边。

一饮而尽。茶水温热,带着若有若无的涩味。我放下茶盏,冲他笑了笑:“茶不错。”然后,

眼前一黑。四、东宫再睁眼的时候,我躺在陌生的床榻上。红烛高照,锦被堆叠,

空气里飘着龙涎香。我坐起来,揉了揉太阳穴。头还有点晕,但问题不大。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衣服完整,身上没有不适感,应该只是单纯被迷晕了送过来。

旁边的小几上放着一套干净的衣服,折叠整齐,叠法很讲究,四角对齐,线条笔直。

我伸手摸了摸料子。丝绸,苏州织造,工艺精湛,绣纹是五爪龙纹。我抬起头,

打量着这间屋子。雕梁画栋,金碧辉煌,每一件器物都价值连城。

博古架上摆着青花瓷、釉里红、甜白釉……我一个激灵,从床上跳下来,扑到博古架前。

“这是……永乐年制的青花缠枝莲纹梅瓶……”我捧着瓶子,手都在抖,“这胎质,这釉色,

这纹饰……起码值两个亿……两个亿啊!”“咳咳。”身后传来一声轻咳。我回过头。

一个年轻男人站在门口。他穿着玄色常服,领口袖边绣着暗金的云纹,腰间系着羊脂玉佩,

眉目清冷,周身的气势让人不敢直视。我知道他是谁。太子萧珩。当今天子嫡子,

未来的九五至尊,史书上说他“沉静寡言,性坚忍,有谋略”,后来登基为帝,

在位二十三年,谥号“仁”。当然,史书上没写的是——他长得还挺好看的。他看着我,

目光里带着一丝探究。“醒了?”我点点头:“醒了。”“知道自己在哪里吗?

”我回头看了一眼博古架上的青花瓷:“东宫。”他挑了挑眉:“不害怕?

”我诚实地回答:“有点怕。”“怕什么?”“怕你让人把我扔出去。”我指了指梅瓶,

“这个我还没看够。”他愣了愣。半晌,他走进来,在我对面坐下。“裴云昭把你送来的。

”他说,语气平平,“他说你倾慕本宫已久,自荐枕席。”我:“……”好家伙。

栽赃嫁祸一条龙,这操作够狠的。“你不解释?”他看着我。我想了想:“解释什么?

解释我没倾慕你?还是解释我没自荐枕席?”他没说话,只是看着我。那目光太通透,

仿佛能把人看穿。我叹了口气:“殿下,我能问你几个问题吗?”他微微颔首。

“裴云昭把我送来,想换什么?”他的唇角微微扬起,似乎觉得有点意思。

“他想要江南织造的差事。”“就这?”“就这。”我点点头,心里大概有了数。江南织造,

肥差中的肥差,管着江南三地的丝绸贸易,一年进项几十万两白银。裴家虽是国公府,

但已经三代没有实权,只剩下个空壳子。裴云昭想往上爬,就得拿东西来换。比如,

一个相府嫡女。“你倒是不伤心。”太子的声音响起。我回过神:“伤心什么?

”“裴云昭将你当作礼物送人。”他说,“你们不是青梅竹马,两情相悦?”我愣了一下。

原主的记忆里,确实是两情相悦。但那又如何?我是沈清宁,不是原来的沈清宁。

我挖过那么多墓,见过那么多骸骨,人死了,什么都没了,情爱算什么?

那个为了裴云昭要死要活的姑娘,已经不在了。“殿下,”我看着他,“你相信前世今生吗?

”他微微皱眉。“我信。”我说,“我前世是个挖坟的,今生穿成相府小姐。

裴云昭把我送给你,我没什么可伤心的。”我顿了顿,认真道:“我只是想问你一件事。

”“说。”“你百年之后,打算葬在哪里?”他:“……”“我是说,你的陵寝,

选址定了吗?形制打算怎么做?有没有想过用青花瓷做随葬品?我跟你说,

青花瓷这东西后世很值钱的,你要是多放几件,后世考古学家挖出来的时候,

肯定把你当宝贝。”他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要把我轰出去。然后,他笑了。不是冷笑,

也不是嘲讽,是真的笑了一下,眼角眉梢都染上一点温度。“你很有意思。”他说。

我也笑了:“殿下,你有没有想过,等你有空的时候,带我去看看你的陵墓?”“为何?

”“我想提前踩个点。”我认真地说,“万一我死在你前头,你得给我留个位置。

也不用太好,挨着你那几件青花瓷就行。”他盯着我看了半晌。“好。”他说。

五、太子我在东宫住下了。名义上是太子新收的侍妾,实际上我活得比谁都自在。

太子的书房里有不少古籍,我每天泡在里面,研究这个时代的历史。原来我穿越到了大周朝,

一个历史上不存在的朝代。也就是说,

我挖不了这个时代的墓了——因为没人知道这些墓埋在哪里。

但我可以研究这个时代的文物啊!太子的东宫里,随便一件东西拿到后世都是国宝级文物。

有一天,我在书房里发现了一个青花釉里红龙纹大碗。我捧着碗,激动得热泪盈眶。“殿下!

”我冲进他的寝殿,“这个碗是哪里来的?”他正在批奏折,头也不抬:“御赐的。

”“你知道这碗有多值钱吗?”“不知道。”“后世,”我压低声音,“这个碗能换一座城。

”他终于抬起头,看着我。“你很缺钱?”“不是缺钱。”我捧着碗,

小心翼翼地摸了摸碗沿,“这是一种情怀。”他没说话。过了一会儿,

他放下笔:“你是不是很想挖墓?”我想了想:“也不是很想。”“说实话。”“想。

”他又笑了。“那等你死了,本宫让人把墓修得大一点,多放点好东西,让你后世的人来挖。

”我愣了愣。然后笑出声来。太子萧珩,史书上说他“沉静寡言”,可他明明挺会说话的。

六、三年三年后,皇帝驾崩,太子登基。新帝登基的第一件事,是封我为后。满朝哗然。

一个相府庶女,入东宫三年无出,凭什么做皇后?我没理会那些声音。

我忙着研究皇宫里的文物。御书房里有一件成化斗彩鸡缸杯,我每天都要去看一眼,

生怕宫女擦灰的时候把它碰了。有一天,新帝——现在应该叫陛下了——走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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