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小说 > 其它小说 > 高冷学神辅导到一半,她把我锁在童年老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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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叫做《高冷学神辅导到一她把我锁在童年老宅是作者登月雪橇犬的小主角为程澈晚本书精彩片段:主角分别是晚笙,程澈,高数课的现言甜宠,婚恋,青梅竹马,校霸,甜宠,校园,救赎,现代小说《高冷学神:辅导到一她把我锁在童年老宅由知名作家“登月雪橇犬”倾力创讲述了一段扣人心弦的故本站TXT全期待您的阅读!本书共计130951章更新日期为2026-03-08 22:16:59。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高冷学神:辅导到一她把我锁在童年老宅
主角:程澈,晚笙 更新:2026-03-09 01: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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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男主程澈视角我,数学系的程澈,人生信奉逻辑与推导。直到在大二的高数课上,
看见了后排偷玩手机的她。从此,我精密计算每次“偶遇”。图书馆辅导,
成了我唯一的合法接近途径。我给她讲中值定理,讲数学史,讲人类理性的浪漫。
我以为这是一场我精心设计的,从讨厌到不讨厌的证明。直到寒假,她递来一把旧钥匙。
“这是我童年老宅的。无聊可以看看。”我推开门,走进了她全部的过去。原来,
所有我以为的偶然,都是另一个人蓄谋已久的必然。女主林晚笙视角我,林晚笙,
此生与数学不共戴天。直到我发现,开学典礼上惊鸿一瞥的那个看书男生,
竟是我的高数学渣救星。我藏起早就认出他的秘密,安心当个“笨蛋”。他讲题时睫毛真长,
手指真好看。他说数学是理性城堡的时候,真让人心动。我讨厌数学,但我好像,
有点喜欢他。那把老宅钥匙,是我赌上一切的答案。程澈,
这座用公式搭起的城堡里——你能解开,我设下的最后一道题吗?
——————教室弥漫着一股暑假刚结束的懒散味。粉笔灰在午后的光线里慢悠悠地飘,
讲台上教授的声音像隔了一层毛玻璃。我坐在中间靠走道的位置,
习惯性扫视全场——这是数学系学生的职业病,总想把空间里的人按某种规律排列。
然后我就看见了后排的她。她缩在倒数第三排,借前排男生的背影当掩护,正低头看手机。
头发披散下来,遮住左边半边脸。很巧,我坐的角度能看到她右边侧脸。她盯着屏幕,
嘴角一点点弯起来,最后没忍住,肩膀轻轻抖了一下,又赶紧抿住嘴。
手指在屏幕上敲得飞快,指甲是干净的淡粉色。
我当时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是:这学期可以多帮李浩那小子代几节课。
高数课对数学系的人来说属于放松项目。教授讲的内容我高一就自学完了,
来上课纯粹是习惯。但现在,这个习惯有了新意义。下课铃响的时候,我慢吞吞收拾书包,
眼睛余光一直锁着她。她站起来,把手机塞进帆布袋,动作很轻快。
帆布袋上是某个乐队的logo,字迹已经磨得有点模糊。我跟在她后面出了教室,
隔了大概三四米的距离。九月的走廊人挤人,我正好能听见她和旁边女生的对话。
“我快死了,”她把帆布袋甩到肩上,“高数课简直反人类。”“这才第一节课。
”她朋友笑。“第一节就奠定了痛苦的基调。”她掏出手机,按着语音键说,“妈,
我上完课了。对,高数。嗯,我知道要好好学……但我是真的讨厌数学。
”声音顺着走廊飘过来,清亮里带着点撒娇的尾音。她经过我身边时,
带起一阵很淡的香味——不是香水,像是洗发水混着阳光晒过的棉布味道。我站在原地,
看着她拐进楼梯间。——接下来的两周,我发现这姑娘是认真的。她说讨厌数学课,
就真的用行动证明。每次都是踩点进教室,专挑后门旁边的位置,
坐下就进入“节能模式”——要么看手机,要么托着下巴看窗外,笔记本比脸还干净。
我试过掐着她的时间到教室,想坐她后面。但两次都失败。第一次她旁边坐了人,
第二次她干脆坐到了最后一排的角落,身后是墙。我总不能穿墙。李浩第三次求我代课时,
我拒绝了。“为啥啊辰哥?”他在宿舍床上探出脑袋,“上次你不是答应得好好的?”“忙。
”我把微积分习题册塞进书包。“你忙啥?你课表比我的钱包还空。”我没理他。
有些事不能说,尤其是当你自己都觉得有点蠢的时候。
——就在我以为这场单方面的“跟踪观察”要无疾而终时,
高数这门课展现出了它作为大学杀手科的威严。期中考试前一周,
图书馆二楼自习区挤满了人。空气里是咖啡、焦虑和翻书声的混合体。
我在哲学区找一本罗素的《数学原理》,刚抽出来,就看见了窗边那张桌子。她坐在那里,
面前摊着高数教材、笔记本、还有一台亮着的笔记本电脑。但她没在看书,也没在看电脑。
她整个人趴在桌上,侧脸贴着冰凉的桌面,
眼睛直勾勾盯着屏幕——上面暂停着一位知名高数讲师的视频,
进度条停在“微分中值定理”那节。她盯了足足十秒,然后慢慢抬起右手,
把桌上的教材拿起来,举到半空,停顿,再轻轻放回原处。
整个过程充满了一种“我很想努力但不知道从何努力”的仪式感。我差点笑出声。更巧的是,
她对面的位置空着。我走过去,拉开椅子坐下。她没抬头,继续用脸贴着桌面,
只是眼珠转了转,瞥了我一眼,又转回去盯着屏幕。我打开书包,
拿出《数学原理》和笔记本,假装看书。其实眼角余光全在她身上。
看她第三次举起教材又轻轻放下,看她对着屏幕皱眉,
看她偷偷从帆布袋里摸出一颗糖剥开塞进嘴里,腮帮子鼓起一小块。大概过了二十分钟,
她叹了口气,坐直身体,手指在触摸板上滑动,把视频倒回开头。
讲师的声音从耳机漏出来一点:“……同学们,今天我们讲极限……”她按了暂停。
又趴回去了。时机到了。我把笔记本转了一百八十度,推到她面前。
屏幕上是我刚才用加粗字体打好的一句话:“你好,需要帮忙吗?我数学系的。
”她愣了一下,抬头看我。眼睛眨了眨,从迷茫到怀疑,最后亮了一下——不是夸张,
是真的亮了一下,像是有人在她瞳孔里擦亮了一根火柴。“你……”她压低声音,
看了看四周,“你数学系的?”我点头,把学生证从口袋里掏出来,翻开推过去。数学系,
程澈,学号、照片、学院钢印,齐全。她盯着学生证看了三秒,又抬头看我,
眼睛里那簇火苗烧得更旺了。“那个,”她摘下一边耳机,身体前倾,
“微分中值定理……到底在说什么?”她的问题很具体,不客套,不寒暄,直指核心。
我喜欢这种直接。“简单说,
就是描述函数在某个区间内的平均变化率和瞬时变化率之间的关系。”我拿过她的草稿纸,
抽出笔,“比如你从宿舍走到教学楼,平均速度是每小时五公里。中值定理说,
这段路上至少有一个瞬间,你的瞬时速度正好等于这个平均速度。
”她歪着头想了一会儿:“所以……它是个存在性定理?不是教我怎么算?”“对,
它告诉你‘一定有’,但不告诉你在哪。”我在纸上画了条曲线,“这是数学和现实的区别。
现实中你可以测每个瞬间的速度,数学里你只需要证明那个瞬间存在就行。
”“听起来像哲学。”她嘟囔。“数学本来就是哲学的分支。”我把笔还给她,
“要听证明过程吗?”“要。”她坐直了,把笔记本往我这边推了推,
“但能不能……从最简单的讲起?我高中文科的。”“文科生考来我们学校?”我有点意外。
我们学校理工科名气更大,录取线不低。“调剂。”她两个字概括了所有血泪史,
“第一志愿新闻,第二志愿中文,第三志愿历史。然后我就来这里学管理了,还要修高数A。
”她说“高数A”三个字时的表情,像在说某种刑具。——那个下午,
我们从微分中值定理讲到洛必达法则,从泰勒展开聊到拉格朗日余项。
她基础比我想的还薄弱,但理解力不差,而且问问题的方式很有趣。
“为什么叫‘拉格朗日’余项?拉格朗日是谁?”“十八世纪的法国数学家,拿破仑的老师。
”“那他教拿破仑数学吗?”“教。据说拿破仑在战场上还在算数学题。”“真的假的?
”她笑,“那拿破仑是不是可以用泰勒展开计算炮弹轨迹?”“理论上可以,
但他那时候的数学工具还不够。”我在纸上写下拉格朗日的生卒年份,
“不过军事和数学一直关系密切。从阿基米德用几何学设计守城器械,到二战时的密码战,
数学从来不只是纸上的游戏。”她托着下巴,
眼睛看着纸上的年份:“你说得数学好像……很有故事。”“它本来就有。
”我翻到教材后面的数学家小传,“每个公式背后都站着一个人,或者一群人。
他们争吵、合作、犯错、突破。数学史就是人类理智的斗争史。”她安静了几秒,
然后说:“你讲得比我们教授好。”“因为我不需要给你打分。”我合上书,
“今天就到这吧,再讲你该消化不良了。”窗外天色已经暗下来,图书馆的灯陆续亮起。
她收拾东西,把教材、笔记本、电脑一样样塞进帆布袋,动作比下午轻快得多。“程澈。
”她突然叫我名字。“嗯?”“明天……”她拉上帆布袋拉链,“你还来图书馆吗?”“来。
”“那……”她背起包,顿了顿,“明天见?”“明天见。”——第二天我提前十分钟到。
她已经在老位置,面前摆着教材和一杯奶茶。看见我,她举起奶茶杯晃了晃:“请你。原味,
三分糖,加珍珠。”“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个?”我坐下。“猜的。”她插上吸管推过来,
“数学系的人应该喜欢理性、简洁、但有嚼劲的东西。”“有嚼劲指的是珍珠?”“指生活。
”她翻开书,“来吧,今天讲积分。”从那天起,每天下午三点到五点,
图书馆窗边那张桌子成了固定据点。她带奶茶或咖啡,我带习题和草稿纸。我们讲数学,
也讲别的——她问我哥德巴赫猜想,我问她白居易的诗;她吐槽管理学课程全是案例分析,
我抱怨实变函数抽象得像天书。我知道了她叫林晚笙,管理学院大二,
来自南方一个多雨的沿海城市。喜欢独立音乐、老电影和逛旧书店。讨厌数学、早起和芹菜。
她知道了我叫程澈,数学系大二,本地人。喜欢推理小说、长跑和煮咖啡。
讨厌拖延、噪音和香菜。“所以我们是香菜和芹菜的对立。”她总结。
“但都不喜欢数学老师那个秃头。”我补充。她笑出声,又赶紧捂住嘴,眼睛弯成月牙。
——期中考试前一天,我们照常在图书馆复习。她做了一套模拟卷,得分勉强及格。
对着红叉发了十分钟呆,然后整个人往后一靠,盯着天花板。“我完了。”“还没考。
”我拿过她的卷子,“错题大部分是计算粗心,概念题其实答得不错。”“粗心也是错。
”“所以你有救。”我在草稿纸上列步骤,“看这道,你求导求对了,
最后代入数值时正负号看错。这不是不懂,是注意力问题。”“考试一紧张就更注意不了。
”“那就别紧张。”我放下笔,“数学考试和别的不一样。你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
紧张不会让你从不会变成会,反而会把会的搞成不会。”她侧过头看我:“你这是安慰吗?
”“这是事实。”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坐直身体:“程澈,问你个问题。”“问。
”“你当初为什么选数学系?”她看着我的眼睛,“真有人……喜欢这种东西吗?
”我想了想。这个问题很多人问过,我的标准答案是“有兴趣”,但对着她,
我觉得该说点别的。“我高一那年,偶然读到一本书,讲费马大定理。”我慢慢说,
“一个十七世纪的法国律师,在书的页边写下‘我有一个绝妙的证明,
但这里空白太小写不下’。之后三百年,无数数学家前赴后继,想补上那个空白。
有人倾尽一生,有人精神崩溃,有人转行放弃。直到1995年,
一个英国数学家终于证明了它。”晚笙安静地听着。“我在想,
是什么东西能让人类为了一个写在页边的猜想,付出三百年的集体努力?”我转着手里的笔,
“后来我明白了,数学不是数字游戏,它是人类理性搭建的城堡。
每一代人都在为这座城堡添砖加瓦,而你永远不知道你加的那块砖,
会在未来的哪一天成为某条关键拱廊的基石。”图书馆的灯光是暖黄色,落在她的睫毛上。
“听起来很浪漫。”她说。“本来就很浪漫。”我笑了,“只是这种浪漫需要门槛。
就像你不爬上山,就看不到云海。”她托着腮,看了我很久,
然后轻声说:“我可能永远爬不上数学这座山。”“那就在山脚下看我爬。
”我把模拟卷推回给她,“顺便给我扔点补给。”——期中考试在周三上午。考场外,
我看见晚笙站在走廊尽头,手里捏着准考证,嘴唇抿得发白。我走过去:“深呼吸。
”她深吸一口气,又吐出来:“没用。”“那想点别的。”我说,“考完试,
图书馆楼下新开了甜品店,有芒果千层。”“真的?”“真的。我请客。
”她眼睛亮了一下:“你说的。”“我说的。”铃响了。进考场前,她突然回头:“程澈。
”“嗯?”“谢谢。”她说得很轻,然后转身进了教室。两个小时的考试。我四十分钟做完,
检查一遍,提前交卷。在走廊等到铃响,门开,学生涌出来。晚笙走在最后,
表情平静得像结了冰的湖面。“怎么样?”我问。“不知道。”她把笔袋塞进书包,
“大题最后一道没写完。”“前面呢?”“前面……”她想了想,“应该还行。”“那就行。
”我拍拍她肩膀,“走,芒果千层。”——甜品店里,她小口吃着千层,奶油沾到嘴角。
我抽了张纸巾递过去,她接过去擦掉,然后放下叉子。“其实,我最后一道题写了一点。
”她突然说。“哪一点?”“你昨天讲过的那种思路。”她用叉子戳着蛋糕,
“用拉格朗日中值定理构造函数,再找零点。我写了两步,时间不够了。
”“那也会有步骤分。”“嗯。”她点点头,沉默了一会儿,“程澈,
你说数学是人类的理性城堡。”“是。”“那……”她抬起眼睛,“非理性的人类,
能理解理性的城堡吗?”窗外的阳光斜斜照进来,落在她脸上。她睫毛很长,
眨动时像蝴蝶翅膀。“非理性才是城堡存在的原因。”我说,
“因为人类有非理性的冲动——好奇、不甘心、想弄清楚这个世界为什么是这样。
数学只是把这种冲动变成了理性的语言。”她笑了,不是之前那种明亮的笑,而是淡淡的,
像水面泛起的涟漪。“你以后会当数学家吗?”她问。“不知道。”我诚实回答,
“数学家和学数学是两回事。就像喜欢看电影和当导演是两回事。”“那你想当什么?
”我想了想:“想当那个在山腰上修路的人。让后来的人爬得容易一点。
”她又看了我一会儿,然后低下头继续吃蛋糕。阳光在她发梢上跳跃,
空气里有奶油和咖啡的香味。——期中成绩出来的那天,高数课教室格外热闹。
教授把成绩单投影到屏幕上,一页页往下翻。我在数学系那栏找到自己的名字,96,
意料之中。然后我在管理学院那栏找她的名字。林晚笙,78。中游偏上。对她来说,
这是个奇迹。我转头看向后排。她坐在老位置,正低头看手机。几秒后,
我的手机震动了一下。晚笙:[图片]晚笙:我活了。照片是成绩截屏,
那个78分被红圈标出来。我打字回复:恭喜。芒果千层升级为火锅。晚笙:你说的。
晚笙:今晚?晚笙:等等,今晚我有选修课。————晚笙:明晚!我回了个好字,锁屏。
抬头时,发现她正看着我,嘴角翘着,眼睛弯弯的。教授开始讲评试卷。我翻开笔记本,
却一个字也写不下去。脑海里全是她那个笑,还有空气里若有若无的洗发水香味。
李浩凑过来:“辰哥,傻乐什么呢?”“没。”我合上笔记本,“好好听课。
”“你听了吗你就说我。”我没理他。窗外的梧桐树叶子开始泛黄,秋天真的来了。
而我突然意识到,从那天高数课第一次见到她到现在,不过才过去两个月。两个月,
足够让一个人习惯另一个人的存在。习惯下午三点的图书馆,习惯原味三分糖加珍珠的奶茶,
习惯她问问题时微微皱起的眉头,习惯她听懂某个概念时眼睛亮起来的样子。
习惯是一种危险的信号。它意味着,你开始害怕失去。——火锅店人声鼎沸。
红油在锅里翻滚,蒸汽模糊了玻璃窗。晚笙夹起一片毛肚,在锅里七上八下,
然后蘸满香油蒜泥,塞进嘴里。“幸福。”她眯起眼睛。“因为毛肚还是因为高数78分?
”我问。“都有。”她又涮了一片牛肉,“你知道吗,我查成绩的时候手都在抖。
”“看出来了,你截图都拍糊了。”“喂!”我笑着给她倒可乐。冰块碰撞杯壁,
发出清脆的声响。“程澈。”她放下筷子,突然认真起来,“我想好了。”“想好什么?
”“下学期,我要选数学系的选修课。”我愣了一下:“什么课?”“数学史,
或者数学与文化。”她托着下巴,“反正不要计算太多的。
我想听听你上次说的那些故事——费马、拉格朗日、还有那些为了一座城堡添砖加瓦的人。
”火锅的热气升腾起来,她的脸在雾气里有些模糊,但眼睛很亮。“你确定?”我问,
“数学系的选修课,就算文科向,也不轻松。”“总比高数A简单吧。”她笑了,“而且,
我想试试看。”“试什么?”“试试爬一点点山。”她拿起可乐杯,和我碰了一下,
“不用到山顶,就爬到能看见云海的高度。”杯壁相撞,叮的一声。“好。”我说,
“我带你爬。”——那顿火锅吃了两个多小时。我们聊数学,聊选修课,聊她家乡的雨季,
聊我常去的那家旧书店。出店门时已经晚上九点多,秋天的风带着凉意。她把围巾裹紧了些,
呼出的白气在路灯下散开。“我送你回宿舍。”我说。“不用啦,又不远。”“顺路。
”她没再拒绝。我们并排走在人行道上,影子被路灯拉长又缩短。梧桐叶子落了一地,
踩上去沙沙响。“程澈。”她忽然开口。“嗯?”“你第一次见我,是什么时候?
”我脚步顿了一下。她怎么会突然问这个?“高数课。”我说,“大一开学第一节。
”“具体呢?”我想了想:“你坐在后排,借前排的人挡着玩手机。头发披着,遮了半边脸。
”“就这些?”“还有……”我回忆着,“你当时在笑,手指打字很快。下课的时候,
你跟你妈发语音,说你讨厌数学。”她安静了几步,然后轻声说:“那你记得挺清楚。
”“我记性好。”“是吗。”她声音里带着笑意,“那你还记得我那天穿什么衣服吗?
”我愣住了。那天的记忆其实很清晰。她穿一件浅灰色的连帽卫衣,深蓝色牛仔裤,
白色帆布鞋。卫衣帽子边缘有一圈细细的黑色条纹。但我不能这么说。记得太清楚,
就显得有点奇怪。“忘了。”我说。“哦。”她应了一声,听不出情绪。又走了几步,
快到女生宿舍楼下了。她停下来,转身面对我。“程澈。”“嗯?”“其实我知道。
”她抬起头,路灯的光落进她眼睛里,“你第一次见我,不是在第一节高数课。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是在开学典礼。”她慢慢说,“数学系和管理学院坐的区域挨着。
你坐在第三排靠过道的位置,穿着白色衬衫,一直低头看一本书。我当时在想,
什么书这么好看,典礼都不看。”我完全想不起开学典礼的场景。只记得那天很热,
我在看一本关于哥德尔不完备定理的科普书。“后来高数课,我认出你了。”她继续说,
“但我没敢确定。直到你在图书馆主动跟我说话,我看到你学生证上的名字——程澈,
和开学典礼座位表上的名字一样。”风把她的头发吹起几缕。她伸手把头发别到耳后。
“所以你看,”她笑了,“我们第一次见面,比你记得的更早。”我站在那里,
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脑子里像有什么东西炸开,又重组。
所有细节突然串联起来——她为什么总是坐后排,为什么看到我学生证时眼神那么复杂,
为什么愿意相信一个陌生人讲数学。“你……”我开口,声音有点哑。“我什么?
”她歪着头,眼睛里闪着光。“你为什么不早说?”“因为有趣。”她转身朝宿舍楼走去,
走了几步又回头,“我想看看,你要到什么时候才会想起来。”然后她挥挥手,
刷卡进了楼门。我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玻璃门后。路灯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
很长。——那晚我没睡好。躺在床上,脑子里一遍遍回放开学典礼的场景。
我确实带了一本书,是《哥德尔、艾舍尔、巴赫——集异璧之大成》。那天很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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