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的冬夜,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
陈家那扇破旧的木门被风吹得“吱呀”作响,仿佛是这栋老宅在痛苦地呻吟。
我穿着那身不合身的红棉袄,手里攥着一张皱巴巴的火车票,整个人都在发抖。
那是的票。
而在我身后,那个被十里八乡称为“疯狗”的傻子陈少宇,正用那双刚才还满是清澈、此刻却故意装得呆滞的眼睛看着我。
他嘴角挂着哈喇子,嘿嘿傻笑,却用只有我能听见的声音,急促而坚定地说了一句:
“妹子,快跑!别回头!活出个人样来!”
他猛地一把将我推入无边的夜色中,然后转身,用瘦弱的背脊堵住了那扇即将被贪婪和罪恶冲破的门。
半个月前,家里的气氛压抑得像暴雨前的天空。
父亲林大壮蹲在门槛上,那杆老烟枪敲得鞋底邦邦响。
烟雾缭绕中,他那双浑浊的眼睛死死盯着我,像是在看一头待宰的牲口。
“婉儿啊,你也别怪爹心狠。”
父亲吐出一口浓痰,在那黄土地上蹭了蹭。
“你哥都二十五了,再娶不上媳妇,咱老林家就要绝后了。隔壁村老王家的闺女愿意嫁过来,但人家要两百块彩礼,还要一台缝纫机。”
我正在院子里喂鸡,手里的簸箕一抖,谷粒撒了一地。
“爹,我想考大学……老师说我预考成绩全县第一,只要复习一年,肯定能考上。”
我声音发颤,几乎是在哀求。
“考大学?考大学能当饭吃?”
林大壮猛地站起来,烟杆指着我的鼻子。
“女孩子家读那么多书干啥?最后还不是别人家的人!陈家那个陈少宇,虽然脑子不太灵光,但他家底厚啊!当年陈地主留下的家底,随便抠出来点都够你哥娶十个媳妇!”
“那是换亲!那是卖女儿!”
我终于忍不住吼了出来。
“啪!”
一记响亮的耳光甩在我的脸上,打得我耳朵嗡嗡作响。
“混账东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轮得到你做主?这事就这么定了!三天后陈家来接人,那五百块彩礼我都收了!”
我捂着火辣辣的脸,看着站在墙角的大哥林宝。
他穿着我给他纳的新布鞋,低着头,一言不发,甚至不敢看我一眼。
为了他的婚事,他默许了父亲把我推进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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