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小说 > > 白捡个媳妇是大佬,秀才我直接躺平阿九阿九完本完结小说_完本完结小说白捡个媳妇是大佬,秀才我直接躺平(阿九阿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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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作家“生财有道丫”的古代言情,《白捡个媳妇是大佬,秀才我直接躺平》作品已完结,主人公:阿九阿九,两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编写的非常精彩:主角阿九在古代言情,打脸逆袭,金手指,大女主,穿越,病娇,先虐后甜小说《白捡个媳妇是大佬,秀才我直接躺平》中演绎了一段精彩的故事,由实力作家“生财有道丫”创作,本站无广告干扰,欢迎阅读!本书共计27460字,1章节,更新日期为2026-02-18 21:12:03。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com上完结。小说详情介绍:白捡个媳妇是大佬,秀才我直接躺平
主角:阿九 更新:2026-02-18 22: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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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叫萧清明,一个穷得只剩下书的秀才。家徒四壁,屋顶漏雨,吃了上顿愁下顿。
我本以为这辈子就是考科举,考不上就教书,潦草一生。直到那天,
我在溪边捡到了一个女人。她浑身是血,忘了自己是谁,我心一软,
就把她带回了我那漏雨的破屋。从此,我的世界天翻地覆。
我以为我捡回来的是个柔弱小白花,需要我庇护,结果……村里恶霸上门,
她一根筷子让人跪地求饶。家里没米下锅,她进山一趟拖回一头野猪。我被宿敌刁难,
她随手写的诗词让我名震全县。我渐渐发现,我这媳妇,能文能武,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还会排兵布阵、洞察人心。她好像……什么都会。而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秀才,能做的,
似乎就只有一件事了。娘子,饿了。娘子,该读书了。娘子,今天天气真好,
我们……算了,不装了,我摊牌了。有个大佬媳妇,我直接躺平了。01我叫萧清明,
是个秀才,也是我们杏花村最穷的一个。穷到什么地步?别人家是家徒四壁,
我家是家徒三壁,北边那面墙去年冬天给风雪压塌了,我用几块破木板和茅草勉强糊上,
风一吹,就跟筛糠似的。屋顶的瓦片缺了好几块,下雨天,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
我得用家里唯一的盆,也是我吃饭的碗,去接那漏下来的雨水。至于吃食,更是简单。
清汤寡水的米粥,配上后山挖的野菜,能果腹,就是最大的幸福。村里人都说,
萧秀才满腹经纶,可惜就是个穷酸命。我也认了,除了读书,我什么都不会。
指望我扛起锄头,不出半日就得把腰给闪了。我唯一的指望,就是三年后的乡试,
若能中个举人,日子或许能好过些。这日,我照例去溪边洗衣。说是洗衣,
其实就是把那件已经看不出原色的袍子在水里涮涮。正当我捶打着衣物,
愁着晚饭的野菜还没着落时,忽然看见下游的浅滩上,似乎趴着一个人。我心里咯噔一下,
连忙扔下衣服跑过去。走近了才看清,是个女人,脸朝下埋在水里,一动不动。
一身看起来料子不错的衣裙被水泡得发胀,撕裂了好几处,浑身都是泥污和血迹,
尤其是后背,一道长长的口子触目惊心。我探了探她的鼻息,微弱得几乎感觉不到,但还好,
还活着。我一个二十岁的年轻后生,从未和女子这般亲近过,更何况还是如此光景。
我犹豫了。救,还是不救?救吧,我连自己都快养不活了,多一张嘴,
怕是真要一起喝西北风。而且她来路不明,一身是伤,万一是什么逃犯,岂不是惹祸上身?
不救?眼睁睁看着一条人命在我面前消逝,我读了这么多年的圣贤书,那“仁义”二字,
怕是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挣扎了许久,我一咬牙,心想,孔夫子都说见义不为,无勇也
,我萧清明再穷,也不能做个无勇无义之辈。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她从水里拖出来,
背在背上。她看着纤瘦,身子却很沉,压得我这个常年不干体力活的读书人步履蹒跚。
回到我那破茅屋,我把她安置在我唯一的床上——其实就是几块木板拼起来的床板,
上面铺着一层薄薄的茅草。我看着她苍白的脸,叹了口气,从我藏着应急的瓦罐底,
抠出最后一点积蓄,去了村里的张郎中那儿,赊了些金疮药和治风寒的草药。
张郎中一边给我包药,一边摇头。清明啊,你这又是何苦?你自己的日子都过成这样了,
还捡个累赘回来。看她那伤,怕是来头不小,是福是祸,难说啊。
我苦笑着作揖:救人一命,总是没错的。回到家,我笨手笨脚地帮她清洗伤口,上药。
她的后背那道伤口又深又长,像是被利器所划。我一个大男人,看得都心惊肉跳,
不敢想她经历了什么。忙活完,天已经黑透了。我熬了锅草药,
又煮了点稀得能照出人影的米粥。她还在昏迷,我只能用勺子一点点撬开她的嘴,
慢慢喂下去。夜里,我不敢睡,就守在床边,怕她发高烧。后半夜,她果然烧了起来,
嘴里不停地胡乱说着些我听不懂的词,像是北境、将军、叛徒
……我只能一遍遍用湿布巾给她降温。就这么守了三天三夜,我的眼圈黑得像被人打了一拳。
终于,在第四天清晨,她醒了。她睁开眼,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清冷如寒星,
带着一丝迷茫和警惕。她打量着四周,当看到我这破败的茅屋时,眉头微微蹙起。你醒了?
我连忙凑过去,声音因为几天没睡好而有些沙哑,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她看着我,眼神里的警惕慢慢褪去,换上了更深的迷茫。你是谁?这是哪里?
我……又是谁?我心里一沉。张郎中说得没错,她受了重创,失忆了。
我把事情的经过简单说了一遍,她静静地听着,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眼神愈发空洞。
我想不起来,什么都想不起来。她低声说,声音里带着一丝脆弱。想不起来就别想了,
养好身子要紧。我安慰道,你昏迷的时候,嘴里好像念叨过一个‘九’字,不如,
我先叫你阿九,可好?她点了点头,算是默许了。我叫萧清明,是个秀才。
这里……就是我家。我说这话时,老脸一红。这破屋,实在拿不出手。她环顾四周,
目光落在那面用茅草糊着的墙上,又看了看屋顶的窟窿,
最后看向我脚上那双露着脚趾的草鞋。她没说话,但我从她的眼神里读懂了。
那是一种……堪称震惊的同情。接下来几天,阿九的身子渐渐好转,能下地走动了。
我发现她虽然忘了过去,但骨子里的某些习惯还在。比如她走路悄无声息,坐姿永远笔直,
吃饭时哪怕是喝粥,也优雅得像是在品尝山珍海味。这让我愈发肯定,她定是哪家的大小姐,
遭了难才流落至此。可眼下的问题很现实。我家里只有一张床,一口锅,一个碗,一双筷子。
晚上睡觉,我把唯一的床让给她,自己睡在冰冷的地上,铺着几捆茅草。吃饭的时候,
我们只有一只碗。我总是先盛给她,等她吃完,我再用那只碗吃剩下的。阿九看着这一切,
沉默不语。有一天,她吃完粥,看着我端起碗准备吃她剩下的,忽然开口了。
我们……一直都要这样吗?我一愣,随即苦笑:阿九,抱歉,家里就这条件。
等我……等我以后中了举,日子就会好起来的。她看着我,摇了摇头,
然后认真地说道: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萧清明,你这个家,得变个样了。
我当时没把她的话放在心上,只当是一个落难小姐的不适应。我完全没有意识到,
从她说出这句话开始,我这个穷秀才的人生,即将被彻底改写。而我,也将在躺平
这条路上一去不复返。02阿九说要让这个家变个样,我起初只当是句玩笑话。
一个连自己是谁都记不清的弱女子,能怎么改变?难道靠她那双只会优雅喝粥的手吗?
我每日依旧早出晚归。清晨去邻村给几个孩童启蒙,教他们认些字,
以此换取几文钱和一小袋糙米。午后,则把所有时间都泡在书本里,
四书五经被我翻得卷了边。阿九的身子一天天好起来,开始试着做些家务。然而,
结果却是一场灾难。我让她帮忙缝补我那件破了洞的袍子,她拿着针,对着布料戳了半天,
最后把自己的手扎得鲜血直流,那袍子上的洞却更大了。
我让她去后院那块被我开垦出来的小菜地里拔草,她盯着郁郁葱蔥的菜苗和杂草看了半天,
最后一脸无辜地问我:清明,哪种是草?最后,
我眼睁睁看着我好不容易种活的几棵菜苗,被她当成杂草连根拔起。我哭笑不得,
只能把她从“家务前线”劝退。阿九,你还是歇着吧,这些粗活我来就好。
她坐在门槛上,看着我笨拙地重新把菜苗种回去,又拿起针线,歪歪扭扭地缝补袍子,
眼神里透出一丝挫败。我……好像什么都不会。她低声说。怎么会,
我停下手中的活计,笑着安慰她,你会看书,我看到你翻我的书了。而且你坐有坐相,
站有站相,一看就是大家闺秀,这些活计本就不是你该做的。她似乎被我安慰到了,
但眉宇间的失落并未完全散去。这天,我从邻村回来,手里提着一条巴掌大的小鲫鱼。
这是学生家长看我清苦,特意送的。我高兴坏了,这可是难得的荤腥。回到家,
我准备把鱼熬成汤,招待阿九。我刚在灶台前生起火,阿九就走了过来。我来吧。她说。
你?我一脸怀疑地看着她,阿九,这可不是绣花,这鱼……你不是说,
‘君子远庖厨’吗?她面无表情地打断我,你去读书,这里交给我。
她的语气不容置喙,我竟然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退出了那狭小又昏暗的厨房。回到屋里,
我拿起书本,却一个字也看不进去。耳朵里全是厨房传来的叮当声,心里七上八下。
就她那连草和菜都分不清的本事,别把鱼给烧焦了,更别把我的厨房给点了。我坐立不安,
好几次想冲进去看看,都忍住了。大概过了一炷香的功夫,一股难以言喻的香气,
从厨房飘了出来。那香味霸道又温柔,丝丝缕缕地钻进我的鼻子,
勾得我肚子里的馋虫瞬间造反,叫得震天响。这……这是什么味道?我敢肯定,
我这二十年来,从未闻过如此诱人的香气。我再也坐不住了,扔下书本就冲进了厨房。
眼前的景象让我惊呆了。阿九正站在灶台前,手里拿着一把我那卷了刃的破菜刀,刀光一闪,
几片翠绿的野葱被切成了均匀的薄片,如同雪花般洒入锅中。锅里,
那条我本以为只能熬出一锅寡淡白汤的小鲫愈,此刻正呈现出诱人的奶白色,汤汁浓稠,
鱼肉鲜嫩,几颗红色的野果点缀其间,煞是好看。她盛出一碗汤,递给我。尝尝。
我呆呆地接过碗,那碗还是我用了多年的豁口碗,但里面的鱼汤,却精致得如同御宴佳肴。
我小心翼翼地吹了吹,喝了一小口。轰!一股极致的鲜美瞬间在我的味蕾上炸开。
鱼肉的鲜甜,野菜的清香,还有一种我说不出的、奇异的果香,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汤汁浓而不腻,鲜而不腥,滑入喉中,暖意瞬间传遍四肢百骸。我,萧清明,
一个把米粥当美食的穷秀才,平生第一次知道,原来食物可以好吃到让人想哭。
我狼吞虎咽地喝完整碗汤,连一滴都没剩下,然后眼巴巴地看着阿九。
阿九被我的样子逗笑了,她很少笑,这一笑,仿佛冰雪初融,让我看呆了。
她又给我盛了一碗。慢点喝,没人跟你抢。那天晚上,我们两个人,
就着一条小小的鲫鱼,吃得心满意足。我看着阿今收拾碗筷的利落背影,
心里的震惊久久无法平息。一个连针线都拿不稳、五谷都不分的女人,
怎么会拥有如此神乎其技的厨艺?这刀工,这火候,这调味……别说是我们村,
就是县城里最有名的福满楼大厨,恐怕也望尘莫及。我试探着问她:阿九,你这手艺,
是跟谁学的?她正在擦拭锅台,闻言动作一顿,眼中又闪过一丝迷茫。
我不知道……我只是看到那条鱼,脑子里就自然而然地知道该怎么做了。放什么,放多少,
什么时候放,就像……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本能?我倒吸一口凉气。
把如此高超的厨艺当成本能?她失忆前到底是什么人?难道是御膳房的厨娘?可看她的气质,
又完全不像。清明。她忽然叫我。啊?明天,我想去山里看看。去山里?
我立刻紧张起来,不行,山里危险,有野兽,你一个女孩子家……
我只是去采些蘑菇和野菜。她淡淡地说,家里的米,不多了。我沉默了。
她说的是事实。教书换来的那点糙米,确实撑不了几天了。看着她清冷但坚定的眼神,
我拒绝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那……我陪你去。不用,她摇头,
你明天不是还要去镇上买些笔墨吗?你去你的,我去我的。放心,我会小心的。第二天,
我揣着好不容易攒下的几文钱,一步三回头地去了镇上。心里总是不踏实,
生怕阿九在山里出什么意外。我匆匆买好最便宜的笔墨,就往家赶。
等我气喘吁吁地回到家时,看到的,是让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一幕。我的破茅屋前,
阿九正蹲在地上,神情专注。她的脚边,躺着一头……巨大无比的野猪。
那野猪起码有两百斤重,獠牙外露,看起来凶悍异常。但此刻,它已经死得透透的了,
脖子上有一道细微却致命的伤口,一击毙命,干净利落。阿九手里拿着我那把砍柴刀,
正在……给野猪剥皮。她的动作娴熟、精准,每一刀下去,都恰到好处地将皮肉分离,
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那场景,与其说是在处理猎物,
不如说是一位顶尖的匠人在雕琢一件艺术品。我站在原地,
手里的笔墨“啪”地一声掉在地上。阿……阿九……我声音发颤,这……这野猪……
阿九听到声音,抬起头,看到我,脸上露出一个浅浅的笑。你回来啦。
她语气轻松得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我怕你一个人拖不动,就先把它拖回来了。
它好像是不小心撞到树上,被树枝戳死了,我正好捡了个便宜。撞树上?被树枝戳死?
我看着那野猪脖子上那道平滑的、仿佛被利剑切割过的伤口,再看看阿九那双纤细白皙的手,
只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我默默地捡起地上的笔墨,走到她身边蹲下。
娘子……我小心翼翼地开口。嗯?你饿不饿?我……我给你烧火吧。这一刻,
我彻底想通了。她是谁?她从哪里来?她有什么样的过去?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
从今天起,我们家有肉吃了。至于我,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穷秀才,还能做什么呢?
当然是老老实实地读书,安安心心地……躺平啊!03自从家里有了那头野猪,
我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阿九的手艺再次让我叹为观止。她将猪肉分门别类,
一部分做成了腊肉和风干肉,挂在屋檐下;一部分用香料腌制起来,
埋在院角的地下;剩下的新鲜猪肉,则变着花样地出现在我们的餐桌上。
红烧肉、小炒肉、猪肉炖野菜、还有用猪骨熬成的浓汤……我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的东西。
每日三餐,我都吃得肚皮滚圆,不过短短十几天,我原本清瘦的脸颊就圆润了不少,
气色也好了许多。村里人看着我家屋檐下挂着的一排排腊肉,眼睛都直了。
流言蜚语也随之而来。听说了吗?萧秀才家发财了!什么发财,
指不定是走了什么歪门邪道!他不是前阵子捡了个女人回来吗?长得倒是挺标致,
就是来路不明,我看啊,这肉,来路也不明!这些话,自然也传到了我的耳朵里。
我向来不爱与人争辩,只当没听见。但有些人,偏偏要自己凑上来。这天,
我正在院子里晒书,村东头的王麻子家的婆娘,王大婶,就扭着她那水桶腰,
领着他家那个在镇上做屠夫的儿子王二壮,堵在了我的门口。王大婶是村里出了名的长舌妇,
嗓门大,又刻薄。哟,萧秀才,这是在晒书呢?我说你这书读得再多有什么用,
还不是穷得叮当响。哎呀,不对,现在可不穷了!她那双三角眼,
死死地盯着我屋檐下的腊肉,毫不掩饰眼里的贪婪。我放下书,拱了拱手:王大婶,
有什么事吗?没事就不能来串串门了?王大婶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我说清明啊,
你这就不地道了。发了财,也不知道接济一下乡里乡亲。你看我家二壮,天天杀猪那么辛苦,
都瘦了。我看着体重快赶上那头野猪的王二壮,嘴角抽了抽。王大婶说笑了,我这点肉,
也是侥幸得来,勉强糊口罢了。糊口?这么多肉还叫糊口?王大婶嗓门一下子拔高,
萧清明,你别给脸不要脸!村里人都看着呢!你这肉,还有你那来路不明的婆娘,
到底怎么回事,你今天必须给我们一个交代!他儿子王二壮也跟着起哄,
一脸横肉地走上前,指着我的鼻子骂道:就是!一个穷酸秀才,哪来这么多肉?
还有你屋里那个女人,整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谁知道是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脏货!
他这话骂得极其难听,我顿时气得浑身发抖。你……你血口喷人!我一个读书人,
哪里是这种泼皮的对手,气得脸红脖子粗,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就在这时,
屋门“吱呀”一声开了。阿九从屋里走了出来。她今天穿了件我给她买的粗布衣裙,
但依旧掩盖不住她清丽的容貌和清冷的气质。她淡淡地扫了一眼王大婶母子,
眼神里没有一丝波澜。王二壮看到阿九,眼睛都直了,脸上露出猥琐的笑容。哟,
这就是你那婆娘?长得还真不赖!我说萧秀才,你这福气不浅啊!就是不知道,
这婆娘在床上,是不是也这么带劲啊?你找死!我气疯了,
想也不想就挥着拳头冲了上去。结果可想而知,我这小身板,还没碰到王二壮,
就被他一把推倒在地,摔了个七荤八素。就你这怂样,还想英雄救美?王二壮哈哈大笑,
伸出他那蒲扇般的大手,就想去抓阿九的手腕,小美人,别跟着这穷酸了,跟我回家,
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我挣扎着想爬起来,却被他一脚踩住了后背,动弹不得。
我急得眼都红了,冲着阿九大喊:阿九,快跑!别管我!然而,阿九站在原地,
一动不动。就在王二壮的手快要碰到她的时候,她忽然动了。我甚至没看清她是怎么动的。
只看到她身形微微一晃,右手快如闪电般伸出,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根我吃饭用的筷子。
她没有去打王二壮,只是用那根筷子,轻轻地、巧巧地,
在他粗壮的手臂上某个地方点了一下。啊——!!王二壮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
整个人像是被雷劈了一样,瞬间僵在原地。他那只伸出去的手,
以一个极其诡异的角度扭曲着,脸上冷汗直流,表情痛苦到了极点。我的手!我的手断了!
他嚎叫着。王大婶吓傻了,反应过来后,立刻扑了上去,
抱着她儿子的手哭天抢地:杀人啦!杀人啦!萧秀才家的婆娘杀人啦!
阿九看都没看他们一眼,她走到我身边,轻轻把我扶起来,掸了掸我身上的灰尘。
有没有摔到哪?她问,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气地关切。我摇了摇头,
然后呆呆地看着她手里的那根筷子。一根普普通通的竹筷,在她手里,却比刀剑还要可怕。
王二壮还在哀嚎,王大婶的哭喊声引来了不少村民围观。大家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阿九的眼神冷了下来。她走到王二壮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声音不大,
却清晰地传到每个人耳朵里。你的手,没有断。只是脱臼了而已。再有下次,
断的就不是手了。她说完,又用那根筷子,在王二壮的手臂上另一个地方轻轻一点。
只听“咔哒”一声轻响,王二壮那扭曲的手臂,竟然奇迹般地恢复了原状。
王二壮愣愣地活动了一下手腕,发现已经不疼了。他看着阿九的眼神,充满了恐惧,
就像在看一个怪物。阿九没再理他,转身对围观的村民说:我夫君萧清明,是个读书人,
心善,不与人争。但这不代表,他可以任人欺辱。我叫阿九,是他的妻子。从今往后,
谁敢再对他不敬,或者来我家无理取闹,王二壮,就是下场。她的声音很平淡,
但那股不怒自威的气势,让所有人都噤若寒蝉。王大婶也吓得不敢再撒泼,
拉着她那魂不附体的儿子,连滚带爬地跑了。村民们也觉得没趣,很快就散了。院子里,
又恢复了宁静。我看着站在阳光下的阿九,她小小的身子,此刻在我眼里,却无比高大。
我走过去,从她手里拿过那根筷子。阿九……你……我不知道。
她似乎知道我要问什么,摇了摇头,我看到他要欺负你,脑子里就出现了这个法子。
好像……以前经常这么做。经常……这么做?我咽了口唾沫,心里那“躺平”的念头,
愈发坚定了。有个这么厉害的媳妇,我还奋斗什么?我只要负责在她打架的时候,
在后面喊“娘子威武”就行了。嗯,最好再端上一杯茶。我把筷子放好,回到她身边,
拉起她的手。她的手很凉,也很软,完全不像一招就能制服一个壮汉的手。娘子,
我看着她的眼睛,无比真诚地说道,手疼不疼?口渴不渴?你先坐着歇会儿,
为夫给你泡杯茶去。阿九看着我一脸殷勤的样子,愣了一下,随即,
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笑意。那笑容,比我刚考上秀才时还要让我心动。我觉得,
这“躺平”的日子,是越来越有盼头了。04王二壮事件之后,
我在村里的地位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以前,村民们见了我,最多是点点头,客气疏离。现在,
他们远远看到我,脸上就会堆起热情的笑容,主动跟我打招呼。萧秀才,又去读书啊?
真是勤奋!萧秀才,家里还缺柴火吗?我家刚砍了些,给你送去!甚至连村长,
都在路上拉着我的手,语重心长地说:清明啊,你娶了个好媳妇啊!我明白,
他们不是敬我这个穷秀才,而是畏惧我那个“深不可测”的媳妇。对此,我坦然接受。毕竟,
吃软饭,也是需要心理素质的。家里的野猪肉吃得差不多了,腊肉也被我拿去镇上换了些钱,
买了米面和新棉被。日子好了起来,但阿九似乎并不满足于此。她说,
坐吃山空不是长久之计,我们得有个稳定的进项。我想了想,说:等我中了举,当了官,
就有俸禄了。阿九看了我一眼,淡淡地说:等你中举,我们可能已经饿死好几回了。
我:……虽然很伤自尊,但她说的是事实。第二天一早,阿九又说要进山。
这次我没再拦着。有了上次野猪的“前科”,我对她进山这件事,已经从担心,
转变成了一种隐秘的期待。不知道今天会是兔子,还是野鸡?我陪你一起去吧。
我兴冲冲地说道。阿九看了看我这弱不禁风的小身板,摇了摇头:山路不好走,
你还是在家温书吧。我坚持:我可以帮你拿东西,多个人多份力。阿九想了想,
似乎觉得有道理,便点头同意了。我换上结实点的草鞋,背上背篓,
雄赳气昂地跟着阿九出了门。进山的路果然崎岖。我跟在阿九身后,没走多久就气喘吁吁,
汗流浃背。反观阿九,她走在前面,步履轻盈,如履平地,连大气都不喘一下。
我看着她纤细的背影,再次深刻地意识到我们之间的“物种差异”。我们越走越深,
周围的树木越来越茂密,光线也暗了下来。我开始有些害怕,紧紧跟在阿九身后。阿九,
我们……这是要去哪儿?找些能换钱的东西。她头也不回地答道。她带着我七拐八拐,
来到一处我从未到过的山坳。这里云雾缭绕,空气湿润,长满了各种奇特的植物。
阿九在一丛灌木前停下,拨开叶子,露出下面几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红色小草。这是什么?
我好奇地问。不知道。阿九摇头,然后又补充道,但我的脑子告诉我,它很值钱。
又是“脑子告诉她”。我对此已经见怪不怪了。她小心翼翼地将那几株小草连根挖起,
用布包好,放进我的背篓里。接着,她又带着我找到了几朵长在悬崖边上的紫色菌菇,
还有一截散发着异香的枯木。整个过程,她就像一个经验最丰富的老猎人,
对这座大山了如指掌。哪里有陷阱,哪里有毒蛇,她似乎都能提前预知,带着我完美避开。
我跟在她身后,除了喘气,就是发出“哇”的惊叹声。就在我们准备返程的时候,
意外发生了。一声低沉的狼嚎,从不远处的密林中传来。我吓得腿都软了,脸色煞白。
狼……有狼……阿九瞬间将我护在身后,她的眼神变得凌厉无比,像一把出鞘的利剑。
很快,三头体型健硕的野狼,从林子里钻了出来,呈包围之势,将我们围在中间。
它们龇着牙,喉咙里发出威胁的呜咽,绿油油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们。
我这辈子只在书上看过狼,哪里见过这阵仗,吓得两腿直打哆嗦,连呼吸都忘了。
阿九……我们……我们死定了……别怕。阿九的声音异常冷静,站我身后,别动。
她将我推到一棵大树后,然后独自一人,面对那三头饿狼。我从树后探出头,
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只见阿九不退反进,缓缓向那头领头的狼走去。
那头狼似乎被她的举动激怒了,咆哮一声,猛地朝她扑了过去!我吓得闭上了眼睛,
不敢再看。然而,预想中的惨叫声并没有传来。
我只听到一声沉闷的撞击声和一声凄厉的狼嚎。我小心翼翼地睁开一条缝。眼前的景象,
再次刷新了我的认知。阿九不知何时,手里多了一根粗壮的树枝。那头扑向她的狼,
此刻正躺在地上抽搐,脑袋上一个血窟窿,显然是活不成了。另外两头狼看到同伴的惨状,
非但没有被吓退,反而更加凶狠地左右夹击,朝阿九扑来。阿九的身影动了。那不是走,
不是跑,而是一种……飘。她的身形快得只剩下一道残影,在那两头狼之间穿梭。
我只能看到她手中的树枝,化作无数道棍影,精准而狠厉地落在狼的头部、腰部等要害。
整个过程,不超过十个呼吸。等到她停下时,那两头狼也已经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山林里,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阿九站在三头狼的尸体中间,握着那根沾了血的树枝,
微微喘着气。午后的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她身上,让她看起来像一个……浴血的女战神。
我从树后走出来,腿还是软的,但心里却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狂热。
我的媳妇……也太帅了吧!阿九扔掉树枝,走到我面前,看到我一脸崇拜的痴汉表情,
愣了一下。没吓到你吧?她问。我猛地摇头,然后冲上去,一把抱住了她。阿九!
你简直……简直……我激动得语无伦次,半天想不出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
阿九被我抱得有些僵硬,但没有推开我。我不是故意的。她低声说,它们要伤你。
听到这句话,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又酸又软。我抱着她,轻声说:阿九,
谢谢你。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谢谢你,让我这个一无是处的穷秀才,
也能被人如此珍视和保护。那天,我们没有带走那几株红色的小草,也没有带走狼的尸体。
我的背篓里,装满了阿九打来的野鸡和兔子。回去的路上,我一瘸一拐地跟在她身后,
心里却前所未有的踏实和满足。到家后,我看着阿九熟练地处理着猎物,忍不住问:阿九,
你……你以前到底是做什么的?她摇了摇头:不知道。我看着她沾满血污的双手,
又看了看她清冷的侧脸,心里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
厨艺、武艺、认识草药、还能在山里辨别方向……我的媳妇,该不会……是个杀手吧?
这个念头一出来,我自己都吓了一跳。但转念一想,杀手又怎么样?她只会杀野猪和恶狼,
还会保护我这个没用的相公。这样的杀手,请给我来一打!我美滋滋地拿起扇子,
蹲在灶台前,一边给阿九扇风点火,一边盘算着。嗯,以后要更加努力地“躺平”,
绝不能拖我大佬媳妇的后腿。05有了上次在山里挖到的“珍稀草药”,
阿九决定带我去镇上碰碰运气。那三头狼的尸体我们没动,但狼皮是好东西。第二天,
阿九又独自进了一趟山,回来时,肩上就多了三张完整的狼皮。我问她是怎么剥下来的,
她说,用我那把生锈的柴刀。我信了。反正我这位娘子,总能化腐朽为神奇。
我们搭着村里牛大叔的牛车,晃晃悠悠地去了镇上。这是阿九失忆后,
第一次到这么热闹的地方。镇上人来人往,叫卖声不绝于耳。阿九似乎有些不适应,
眉头微蹙,下意识地往我身边靠了靠。我心里一软,主动牵起了她的手。她的手很凉,
我用我的手心把它包裹起来。别怕,跟着我就行。我故作镇定地说,其实我比她还紧张。
我们先去了镇上最大的皮货店“金玉坊”。掌柜的是个精明的胖子,看到我们拿出的狼皮,
眼睛一亮。哟,好皮子!这毛色,这完整度,都是上上之品!特别是这张头狼皮,
几乎没有瑕疵!我清了清嗓子,学着书里看来的商贾模样,问道:掌柜的,
您看这三张皮子,能给个什么价?胖掌柜捻了捻胡须,
眼珠子一转:嗯……看你们也是实在人,我给你们这个数。他伸出五根手指。五十两?
我心里一喜。五十两,够我买多少书了!胖掌柜嗤笑一声:五十两?你想什么呢?
五两银子!五两?我差点跳起来,掌柜的,你这也太黑了!这可是三张上好的狼皮!
小秀才,你懂什么?胖掌柜一脸不屑,现在市面上狼皮多的是,我收你这皮子,
也是担着风险的。五两,爱卖不卖!我气得说不出话,正想拉着阿九走人,阿九却开口了。
掌柜的,她的声音很轻,却让嘈杂的皮货店瞬间安静了下来,你确定,现在市面上,
‘黑风山’的狼皮很多吗?胖掌柜一愣:什么黑风山?
阿九指了指那张头狼皮的后颈处,那里有一小撮奇异的白色杂毛。黑风山的狼,颈后三寸,
必有一撮白毛。因其性情凶悍,皮毛坚韧,一张上好的黑风山狼皮,在府城,
至少能卖到五十两。若是送到京城,入了那些达官贵人的眼,百两亦有可能。她顿了顿,
看着脸色开始变化的胖掌柜,继续说道:我看掌柜你这店里,
挂的都是些普通的山狼皮、狐皮,想来渠道有限。我这三张黑风山狼皮,你五两就想收走,
是欺负我们不懂行,还是……你这“金玉坊”,其实根本没做过什么大生意?她的这番话,
条理清晰,有理有据,直接把胖掌柜说得哑口无言,额头上渗出了冷汗。我张大了嘴巴,
呆呆地看着阿九。她……她怎么知道黑风山?还知道府城和京城的行情?胖掌柜擦了擦汗,
脸上的轻蔑早已消失不见,换上了一副谄媚的笑容。哎呀!是小人有眼不识泰山!
这位……这位夫人,真是见多识广!小人眼拙,眼拙了!这皮子,确实是好东西!这样,
我出三十两!三十两银子收了!三十两!比刚才翻了六倍!我心动了。阿九却摇了摇头。
五十两,一文都不能少。否则,我们就去府城卖。胖掌柜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最后咬了咬牙:好!五十两就五十两!夫人,以后要再有这等好货,
可一定要先来找小人啊!就这样,我揣着沉甸甸的五十两银子,和阿九走出了皮货店,
感觉自己像在做梦。阿九,你……脑子里自己冒出来的。
她云淡风轻地堵住了我的问题。行吧。我认了。接着,我们去了镇上最大的药铺“回春堂”。
我将那几株红色的小草拿给坐堂的老药师看。老药师看了半天,摇了摇头。不认识。
看起来像野草,没什么用。我有些失望,正准备收起来,阿九又开口了。老先生,
您再仔细看看,这草的根茎处,是不是有一圈极细的金线?老药师拿起草,
对着光仔细一看,惊“咦”了一声。还真有!姑娘,你这眼力可真好!老夫行医几十年,
竟没注意到。阿九说:此草名为‘赤金草’,百年长一寸,根生金线,
是极为罕见的固本培元之药。寻常人得一株,便可延年益寿。若是炼丹之人得之,
更是千金不换的至宝。老药师听得眼睛都直了,拿着那草的手都在发抖。赤……赤金草?
老夫只在古籍上见过记载!没想到……没想到竟是真的!我再次麻木了。得,
我这媳-妇不仅懂兽皮,还精通药理。失忆前,她到底是个什么“复合型人才”?最后,
这几株“野草”,被“回春堂”以一百两银子的天价收走了。我揣着一百五十两的“巨款”,
感觉自己走路都飘。我一个穷秀才,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我们买了米面油盐,
买了新衣服,甚至还奢侈地买了一只烧鸡。回家的路上,
我看着身边安安静静啃着鸡腿的阿九,心里百感交集。我觉得,我这辈子最大的成就,
不是考上秀才,而是在那个溪边,把她捡了回来。回到村里,
牛大叔看着我们大包小包的东西,惊讶地问:清明,你们这是发财了?我挺了挺胸膛,
自豪地说:是啊!我娘子能干!然而,刚走到村口,就看到几个泼皮无赖堵住了路。
为首的,是镇上的混混头子,人称“李三爷”。王二壮正点头哈腰地站在他旁边,指着我们,
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李三爷看到我们,叼着根草,晃晃悠悠地走了过来。你就是萧清明?
他斜着眼看我,听说你发了笔横财?懂不懂规矩?在这清水镇的地界上,得了好处,
是不是该孝敬孝敬三爷我?我心里一紧,把阿九护在身后。你们想干什么?干什么?
借点钱花花!李三爷身后的小混混们怪笑着围了上来。我握紧了拳头,心里盘算着,
今天这钱,怕是保不住了。我只希望他们拿了钱就走,不要伤到阿九。就在这时,
阿九从我身后走了出来。她手里还拿着那只没吃完的烧鸡。她看了李三三爷一眼,
忽然问:你就是李三?李三爷一愣:你认识我?阿九摇了摇头,
然后指了指李三爷的左腿。你三年前,是不是在城西的赌坊里,因为出老千,
被人打断了左腿的第三根肋骨和右手的食指?李三爷脸色大变,
像是见了鬼一样:你……你怎么知道?!阿九没理他,又看向他身后的一个黄毛混混。
你,上个月十五,在怡红院和人争风吃醋,被人用酒壶砸破了头,缝了七针,
伤口在左耳后方。她又指向另一个。还有你,半年前偷了张财主家的玉马,
至今还藏在你家床板下面第三块砖头底下。她一连点了五六个人,
将他们做的那些见不得人的丑事,一桩桩一件件,连时间地点都说得清清楚楚,分毫不差。
那些混混们,脸色从嚣张,到惊愕,再到恐惧,最后全都“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李三爷更是吓得魂飞魄散,连滚带爬地跪到阿九面前,拼命磕头。女侠!不!奶奶!
姑奶奶!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是我嘴贱!求您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阿九撕下一条鸡腿,慢条斯理地吃着,淡淡地问:现在,还想要钱吗?不敢了!
不敢了!李三三爷哭丧着脸,这些钱,您就当是孝敬您的!求您高抬贵手,
把我那点破事给忘了!阿九吃完鸡腿,擦了擦手,说:钱,我一文不要。但是,
我夫君以后在这清水镇行走,我不希望他遇到任何麻烦。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明白!
明白!李三爷点头如捣蒜,我发誓!以后萧秀才……不,萧大爷就是我亲大爷!
谁敢惹萧大爷不高兴,我第一个废了他!阿九满意地点了点头,拉着已经完全石化的我,
从那群跪地求饶的混混中间,扬长而去。直到走出好远,我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阿九……你……你是不是会读心术?“脑子里自己冒出来的”这个借口,
已经无法解释眼前这超自然的一幕了。阿九看了我一眼,想了想,认真地回答:或许吧。
我看着她清澈的眼睛,选择相信了。毕竟,和一个会读心术的大佬做夫妻,
总比和一个杀手做夫妻,听起来要……安全那么一点点。我美滋滋地想,以后出门,
连保镖都省了。这躺平的人生,真是越来越舒坦了。06自从在镇上“一战成名”后,
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在,我走在清水镇的街上,回头率百分之二百。
所有见到我的商贩,
都会热情地递上自家的商品让我品尝;而那些曾经对我爱答不理的富家子弟,现在看到我,
都得恭恭敬敬地喊一声“萧兄”。这一切,都拜我那位“会读心术”的娘子所赐。有了钱,
我家的茅屋也翻新了,换上了青砖绿瓦,添置了新的桌椅床柜,看起来终于像个正经人家了。
最重要的是,我终于有钱买书了。我把镇上书局里所有关于科举的书都搬回了家,
准备发愤图强,冲击乡试。我觉得,我虽然选择了“躺平”,但在学业上,
还是不能给大佬媳妇丢脸的。我重新回到了镇上的“白鹿书院”继续我的学业。
书院的山长校长是个学问很高但有些迂腐的老先生,对我颇为赏识。但书院里,
总有那么一两个看我不顺眼的人。比如,赵家的公子,赵文轩。赵家是镇上的首富,
靠贩卖丝绸起家。赵文轩仗着家里有钱,在书院里横行霸道,拉帮结派。他学问不怎么样,
却总爱附庸风雅,看不起我这种穷苦出身的读书人。以前我穷的时候,他没少当众嘲讽我。
现在我“发家”了,他更是处处针对我,觉得我走了狗屎运,德不配位。这日,
山长在课上讲到诗经,一时兴起,便让学生们以“秋思”为题,即兴赋诗一首。
这本是我擅长的。我正凝神构思,赵文轩却站了起来。山长,学生有个提议。
他摇着他那把名贵的玉骨扇,一脸得意,光作诗多没意思。不如我们来比一比,
谁的诗作得最好,输的人,就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拿出来,送给赢家,如何?他一边说,
一边挑衅地看着我。书院里的人都知道,我最珍贵的,
就是前几日刚从府城淘来的一本宋版《礼记》孤本。那是我花了大价钱买的,宝贝得不得了。
而赵文轩,摆明了就是冲着我的书来的。我有些犹豫。我的诗才在书院里算是不错,
但赵文轩家里有钱,请了不少名师指点,也并非草包。万一输了……就在我犹豫的时候,
赵文轩的跟班们开始起哄。怎么了萧清明?不敢了?就是,平日里看你挺能耐,
一到真格的就怂了?我被他们激得热血上头,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比就比!
山长捻着胡须,觉得有趣,便同意了。比赛开始,学生们纷纷提笔。赵文轩胸有成竹,
很快就写好了一首。他的诗辞藻华丽,对仗工整,引来一片叫好声。我却迟迟无法下笔。
我越是想赢,脑子里就越乱,写出来的句子,连自己都觉得干巴无味。眼看时间就要到了,
我急得满头大汗。最后,我胡乱写了一首,交了上去。结果可想而知。山长看了我的诗,
失望地摇了摇头。而赵文轩的诗,虽然匠气重了些,但终究是上乘之作。我输了。
赵文轩得意洋洋地走到我面前,伸出手:萧清明,愿赌服输,把你的《礼记》拿来吧!
在全书院学生同情的目光中,我屈辱地将那本我视若珍宝的孤本,交到了他的手上。那天,
我是怎么回到家的,都记不清了。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仿佛被人当众扇了无数个耳光。
我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一言不发。阿九端着饭菜进来,看到我失魂落魄的样子,
便明白了七八分。她没有多问,只是把饭菜放下,默默地走到我的书桌前,
拿起我丢在一旁的废稿看了看。就是为了这个?她问。我点了点头,
声音嘶哑:我输了,我把那本《礼记》输给了他。因为这首诗?
我羞愧地把头埋得更低了。阿九拿起毛笔,铺开一张新纸,淡淡地说:笔墨伺候。
我一愣,下意识地站起来,开始为她研墨。只见阿九手腕轻悬,
笔尖在宣纸上行云流水般地移动。她写得很快,几乎没有停顿,
仿佛那些诗句早已在她心中酝酿了千万遍。不过片刻,一首完整的七言律诗便跃然纸上。
我凑过去看。枯藤缠树鸦声哑,古道西风瘦马。断桥流水人家,小院篱笆。
残阳如血染霜华,归雁南飞客思家。痴心总被秋风误,一盏清茶。我只看了一遍,
整个人就呆住了。这……这是何等意境!短短几句,便勾勒出一幅萧瑟、孤寂的秋日画卷。
枯藤、老树、昏鸦、古道、西风、瘦马……每一个意象都充满了悲凉的秋意。
而最后一句“痴心总被秋风误,一盏清茶”,更是将那种羁旅之人的愁思和无奈,
写到了极致。这首诗,无论从意境、格律还是炼字上,都堪称绝品!
比赵文轩那首堆砌辞藻的诗,高出了不知多少个层次!阿……阿九……
我激动得语无伦次,这……这是你写的?阿九放下笔,若无其事地端起饭碗,
说:脑子里冒出来的。快吃饭吧,菜要凉了。我看着她,再看看桌上的那首诗,
忽然有了一个主意。第二天,我揣着阿九写的诗,雄赳气昂地回到了书院。
我当着所有人的面,找到了赵文轩。赵文轩,昨日是我状态不佳。我不服!我们再比一次!
赵文轩嗤笑道:怎么?输不起?还想把你的破草鞋也输给我?这次,我们赌大点!
我拿出一百两银票,拍在桌子上,我若输了,这一百两归你!你若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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