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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吃麻糖的追梦人的《侯门替身最后一我演尽了一生》小说内容丰在这里提供精彩章节节选:红儿,萧景珩,沈婉是作者爱吃麻糖的追梦人小说《侯门替身:最后一我演尽了一生》里面的主人这部作品共计120881章更新日期为2026-02-16 15:38:41。该作品目前在本完构思新颖别致、设置悬念、前后照简短的语句就能渲染出紧张的气内容主要讲述:侯门替身:最后一我演尽了一生..
主角:萧景珩,红儿 更新:2026-02-16 16: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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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夜,他掀开盖头看了一眼就转身走了。从此我只能穿素衣,学嫡姐的琴,模仿她的笑。
三年里他从未正眼看过我,唯一一次温柔,喊的是她的名字。嫡姐和离回京那晚,
他策马去接,留我一人咳血到天明。我求他陪我过最后一个生辰,半路却被她的丫鬟叫走。
那天我一个人吹灭了蜡烛。第二天留下一纸休书,在冷得刺骨的清晨咽了气。他赶回来时,
我身子已经凉了。后来他疯了一样找遍全城,找所有笑起来像我的人。可他不知道,
我最后那个笑——是学她,学得最像的一次。1沉重的凤冠压得我脖颈酸痛,
每一寸骨头都在发出细微的呻吟。盖头是上好的苏绣,红得刺眼,
密不透风地隔绝了外面的一切,只留给我一方逼仄的、闷热的血色天地。
我能听到外面宾客散去的喧闹声,听到丫鬟们压低声音的脚步,
听到喜烛燃烧时发出的“噼啪”轻响。然后,一切都安静下来。我知道,他来了。
沉稳的脚步声,一步一步,踩在我的心尖上。他没有让喜娘搀扶,
也未曾开口说一句“辛苦”。门被推开,又被关上,那声音像是巨石落入深潭,
激起我心底一阵冰冷的涟漪。我能感觉到他的视线,隔着那层红色的盖头,
像冰冷的刀锋一样,一寸寸地刮过我的身体。我攥紧了藏在宽大袖袍里的手,
指甲深深掐进掌心,用尖锐的疼痛来抵御喉咙里翻涌上来的干涩。一只骨节分明的手,
挑开了盖头。光,瞬间涌了进来。烛火的光,跳跃着,
在他深邃的眼眸里投下两簇冰冷的火焰。靖王萧景珩,我的夫君。他有一张极好看的脸,
眉如墨画,眼若寒星,只是此刻,那双眼睛里盛满了毫不掩饰的厌恶与冰霜。他盯着我的脸,
看了很久。久到我以为自己会在这目光中被冻成一尊没有生命的雕像。“是你?
”他的声音比我想象中更冷,像是腊月里的寒风,刮得我耳膜生疼。两个字,没有一丝温度。
我喉咙里像是被塞了一团棉花,用尽全身力气,才从齿缝里挤出一个字。“是。
”他忽然笑了,那笑意却未达眼底,嘴角勾起的弧度带着淬了毒的嘲讽。
“连她一根手指都比不上。”说完,他松开手,那杆喜秤“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发出一声刺耳的脆响。他转身,宽大的喜袍划过一个决绝的弧度,没有丝毫留恋。门,
再一次被关上。我一个人坐在那张铺满花生桂圆的喜床上,听着他远去的脚步声。
门外传来丫鬟们惊慌失措的低语:“王爷……王爷去书房了……”“快去禀告管家,
王爷说今晚不回来了。”声音越来越远。屋子里又恢复了死寂,
只剩下龙凤喜烛还在不知疲倦地燃烧,烛泪一滴一滴地落下,堆积,凝固,
像我早已流不出的眼泪。我坐着,一动不动,直到那两根喜烛燃尽最后一丝光亮,
直到窗外透进第一缕灰白色的晨光。我对着这空荡荡的新房,第一次扯了扯嘴角,
想要笑一下。却发现脸上的肌肉早已僵硬。原来,替身,
连一个有名无实的新婚夜都不配拥有。第二天清晨,管家带着两个仆妇走了进来。
他面无表情地递给我一封信:“王妃,这是王府的规矩,请您照做。”我接过那封信,
纸张很薄,却重得我几乎拿不稳。打开,上面是萧景珩的字,瘦金体,锋利如刀。
密密麻麻地写着——嫡姐沈婉的喜好,她的习惯,她爱穿什么颜色的衣服,爱听什么曲子,
爱吃什么点心。最后一句话,墨色极重,像是要穿透纸背。“以后,你就像她。”2从此,
我的衣柜里,再也没有一件颜色鲜亮的衣服。
管家命人将我嫁妆里那些胭脂色、石榴红的裙衫尽数收走,换上了一批又一批的月白和藕荷。
他说,王爷喜欢素净。我知道,是沈婉喜欢素净。我点头说好,没有一句反驳。
我住的院子在王府最偏僻的角落,名唤“静澜轩”。名字倒好听,可除了我的贴身丫鬟红儿,
平日里再无人踏足。萧景珩偶尔会路过,隔着一道月亮门,
我能看到他挺拔的身影和绣着云纹的皂靴,但他从未为我停留过哪怕一瞬。唯一的一次驻足,
是因为那架古琴。那是嫡姐最爱的一张琴,也是我的陪嫁。那天下午,天色阴沉,
我坐在窗边,指尖拨动琴弦,弹的是嫡姐最爱的那首《凤求凰》。我弹得很用心,
每一个音符都力求和记忆中的她分毫不差。一曲终了,
我才发觉窗外廊下不知何时站了一个人。是萧景珩。他就那么静静地站着,背着手,
神情是我看不懂的复杂。我的心脏在那一瞬间漏跳了一拍,手心里沁出细密的汗。
他……是在听我弹琴吗?他终于迈步走了过来,停在窗前。“以后别弹了。”他说,
声音里听不出情绪。我的心猛地一沉。“你弹得,不像。”五个字,像五根冰冷的针,
狠狠扎进我的心口。我下意识地收紧手指,琴弦割破了指腹,一滴血珠渗了出来,
染红了象牙白的琴弦。可我感觉不到疼,所有的感官都被那一句“不像”给麻痹了。
他没有再看我一眼,转身走了。红儿红着眼睛冲进来,抓起我的手,
用帕子小心翼翼地替我包扎。“小姐,您这又是图什么呀?”她的声音里带着哭腔,
“为了学这首曲子,您的手都磨破了多少次……不值得啊!”我看着她,努力地笑了笑,
声音轻得像一阵风。“图活着。”是啊,在沈家,庶女的命比纸薄。能替嫡姐嫁入王府,
保住母亲和自己的性命,已经是天大的恩赐。活成她的影子,又算得了什么呢?那天夜里,
红儿睡下后,我第一次点亮了烛火,坐在铜镜前。镜子里映出一张苍白的、没有血色的脸。
我和嫡姐有三分相似,尤其是眼睛。可我知道,我的眼睛里没有她的那种灵动和骄傲。
我打开妆匣,拿出那盒早已落了灰的胭脂。用指尖蘸了一点,轻轻涂在唇上。那抹红色,
像是在一幅水墨画上,突兀地溅上了一滴血。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那张陌生的、带着一丝艳色的脸。看了很久,很久。然后,我抬起手,
用袖子狠狠地将那抹红色擦去。一遍又一遍,直到嘴唇被擦得又红又肿,
再也看不出胭脂的痕迹。镜子里的那张脸,陌生得可怕。3萧景珩唯一一次踏进我的房门,
是在一个中秋夜。那晚的月亮很圆,清辉透过窗棂洒进来,在地上铺了一层寒霜。
我一个人坐在桌前,面前摆着一盘早已冷掉的月饼。红儿劝我早些歇下,我摇了摇头。
我在等。等一个我知道永远不会来的人。“砰”的一声,房门被人从外面粗暴地推开。
我吓了一跳,猛地站起身。萧景珩踉跄着走了进来,身上带着浓重的酒气。他像是喝了很多,
脚步虚浮,眼神迷离。“王爷?”我连忙上前,想扶他坐下。他却一把挥开我的手,
然后像是才看清我一般,突然欺身上前,将我死死地按在身后的墙壁上。
冰冷的墙壁硌得我背脊生疼,他身上灼热的气息和酒气混杂在一起,将我团团包围。
我吓得不敢动弹,心脏在胸腔里疯狂地跳动。他低下头,凑到我的耳边,
温热的呼吸喷洒在我的颈侧,带来一阵战栗。“婉婉……”他叫着嫡姐的名字,
声音含糊又沙哑,带着无尽的思念和痛苦。那一瞬间,我全身的血液仿佛都凝固了。原来,
他不是来找我的。他只是醉了,把我当成了她。“我好想你。”他在我耳边低语,
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把钝刀,在我心上慢慢地割。一滴滚烫的眼泪,
就那么毫无征兆地从眼角滑落,无声无息地没入发间。我死死咬住嘴唇,
不让自己发出一丝声音。他似乎没有察觉我的异样,或者说,他根本不在意。他抬起我的脸,
迷离的目光描摹着我的眉眼。然后,他吻了下来。那个吻,
带着酒的辛辣和浓得化不开的悲伤。他吻的,是另一张脸。他抱的,是另一个人的影子。
而我,只是一个可悲的、被借用的躯壳。第二天,我醒来时,身边的位置已经空了,
只留下一片冰冷的褶皱。他坐在外间的桌旁,已经穿戴整齐,正端着一杯茶。
听到我起身的动静,他回头看了一眼,眼神和从前一样,冷漠,疏离,
仿佛昨夜的一切都只是一场荒诞的梦。“昨晚的事,”他放下茶杯,声音里没有一丝波澜,
“忘了。”我攥紧了被子,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我抬起头,对他露出一个顺从的微笑。
“好。”他没再说什么,起身走了。门被关上,阳光照进来,我却觉得浑身发冷。
我慢慢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这张和嫡姐沈婉三分相似的脸,到底是上天给我的恩赐,
还是一个永世无法挣脱的诅咒?那天之后,我开始咳嗽。起初只是喉咙发痒时的几声干咳,
后来渐渐止不住。尤其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那压抑的、细碎的咳嗽声,
像是要将我的五脏六腑都咳出来一般。4嫡姐和离回京的消息,像一阵风,
一夜之间吹遍了整个京城。那天,我正在院子里绣一方帕子,给母亲绣的。
听到红儿气喘吁吁地跑进来告诉我这个消息时,我的手猛地一抖,绣花针狠狠扎进了指尖。
一滴殷红的血珠,瞬间渗了出来,在素白的丝帕上晕开一朵小小的、刺目的红梅。
萧景珩当天就出了府。我站在院门口,看着他一身玄色劲装,翻身上马,
毫不犹豫地策马而去,连一个眼神都未曾留给我。我知道,他是去城外接她了。第一夜,
他没有回来。我坐在窗前,咳了一整夜,那方还未绣完的帕子上,又多了几点暗红的血迹。
第二夜,他依旧没有回来。红儿偷偷去前院打听消息,回来时眼睛红得像兔子。
她哽咽着说:“小姐,我听说……听说王爷陪着大小姐在京郊泛舟游湖,
还为她包下了整个揽月楼听戏。”我的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住,疼得无法呼吸。
我只能低头,继续绣我的帕子,一针,一线,仿佛这样就能将所有的疼痛都缝进这方寸之间。
第三夜,我终究是没能撑住。一阵剧烈的咳嗽之后,喉咙里涌上一股腥甜,我眼前一黑,
便什么都不知道了。我是在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中醒来的。红儿跪在我的床边,
看到我睁开眼,哭得更凶了。她说,我咳血晕了过去,她吓得魂飞魄散,
不顾一切地跑去揽月楼报信。我看着她哭肿的眼睛,虚弱地问:“他……怎么说?
”红儿的哭声一滞,随即爆发出更大的悲恸。她趴在床沿,
一字一句地重复着那个侍卫带回来的话。“王爷说……王爷说,死不了就别来烦他。
”死不了就别来烦他。我的耳边嗡嗡作响,这句话反复回荡。我看着床顶的帐幔,
忽然就笑了。我对哭得快要断气的红儿说:“没事,你看,我这不是醒了么?死不了。
”我真的死不了。只是心,好像在那一刻,跟着那口血一起,被彻底咳了出来,
再也找不回来了。第四天傍晚,萧景珩终于回来了。我挣扎着起身,穿戴整齐,
站在院子里迎他。他一身风尘,眉宇间带着一丝疲惫,但眼神却是亮的,
那是我从未见过的光彩。他从我身边走过,像是没有看到我一样。
就在我们擦肩而过的那一刻,他停下脚步,却没有回头。“以后别出来丢人现眼。
”他的声音冷得像冰,每一个字都砸在我身上,让我摇摇欲坠。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素衣,
素裙,一张未施粉黛的素净的脸。这不正是他所要求的模样吗?原来在他眼里,
我连站在这院子里,都是一种错误,一种让他丢人现眼的错。5我终究是没能瞒过红儿。
那日午后,我又咳出了一口血,染红了手里的书卷。红儿冲进来时,
我正平静地用帕子擦拭着嘴角的血迹,仿佛那不是我的血,只是一不小心打翻了的茶水。
她“哇”的一声就哭了,跪在地上,死死抱着我的腿,说什么也要去请大夫。我本想拒绝。
活着和死了,对我而言,又有什么区别?可看着她哭得通红的眼睛,我终究还是心软了。
“去吧,”我摸了摸她的头,“别声张。”她请来的是城南回春堂的一位老郎中。
他提着药箱,步履蹒跚地走进来,浑浊的眼睛里带着一丝医者的悲悯。他替我把脉时,
花白的胡须微微颤动,手指搭在我冰凉的手腕上,久久没有说话。屋子里静得可怕,
只有窗外风吹过竹叶的沙沙声。许久,他才收回手,轻轻叹了口气,那一声叹息里,
满是无能为力。“夫人,”他看着我,眼神复杂,“您这病……是心病,拖得太久了。
油尽灯枯,药石无医啊。”我并不意外,只是平静地问:“还有多久?”他沉默了更久,
似乎在斟酌词句。最后,他还是摇了摇头:“好好养着,兴许……能捱过这个冬天。最多,
三个月。”三个月。原来这就是我剩下的全部时间。我对他笑了笑,声音很轻:“有劳您了。
”然后示意红儿多付一倍的诊金,并嘱咐道:“今日之事,还请先生保密,别告诉任何人。
”老郎中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提着药箱走了。他一走,红儿再也忍不住,
趴在床边哭得肝肠寸断。我伸出手,一下一下地抚摸着她颤抖的背脊,
像是在安慰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傻丫头,哭什么,”我的声音异常平静,
“我早就知道了。”是的,我早就知道了。从我开始日夜咳嗽,从我的身体一日比一日畏寒,
从我再也闻不到饭菜的香气开始,我就知道,我的时间不多了。那天晚上,我没有睡。
我让红儿研了墨,铺开信纸。我想,在离开之前,总该为自己求一次。哪怕一次也好。
笔尖蘸饱了墨,落在纸上,却迟迟写不出一个字。求什么呢?求他来看看我?
求他不要再冷落我?这些话,想一想都觉得可笑。最终,我在信上只写了一行字。“萧景珩,
我能不能求你一件事?”信送了出去,如石沉大海。三天,没有任何回音。我几乎以为,
这封信和他之前收到的所有东西一样,都被扔进了火盆。第四天,他的贴身侍卫来了。
他站在院中,离我三步之遥,面无表情地传达着主子的意思。“王爷说,有事就说,别写信,
麻烦。”6我写了第二封信。这一次,我没有绕弯子。“下月初三是我的生辰,
我想请你陪我过一天。就一天,以后,我再也不烦你。”这一次,他回了。
侍卫送来一张字条,上面只有一个字,是他锋利瘦劲的笔迹。“好。”我捏着那张字条,
反复看了许久,直到指尖都失了血色。红儿在我身后喜极而泣,我却笑不出来。我知道,
他答应,或许只是因为那句“以后再也不烦你”。生辰那天,天光微亮,我便起了床。
我打开早已落了灰的嫁妆箱子,从最底层,翻出那件胭脂色的衣裙。
这是母亲偷偷为我备下的,是整个嫁妆里,唯一一件不属于“沈婉”的颜色。我对镜坐下,
第一次为自己描了眉,点了唇。铜镜里的那张脸,因为那一抹艳色,
竟有了一丝活过来的生气。我对着镜子,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笑容——学她的笑,
我已经练了三年,早已刻入骨髓。他来的时候,我正站在院中的海棠树下。
他看到我的第一眼,脚步明显顿了一下,眉头也随之蹙起。“这身衣服,”他审视着我,
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 ઉ 的不悦,“不适合你。”我的心,像是被针扎了一下。
我攥紧了袖口,点点头:“那我……去换掉。”“算了,”他摆了摆手,
似乎不想再浪费时间,“走吧。”他带我去了京郊的湖边,租了一条小船。
他带我去了城里最热闹的戏楼,听了一折我根本听不懂的昆曲。
他带我去了最有名的点心铺子,买了一盒桂花糕。一整天,他话都很少,
大多数时候只是沉默地走着,或看着远方。我也不敢多说,怕一开口,
就打破这来之不易的平静。但我想,这样,就足够了。傍晚,
夕阳将整个湖面都染成了温暖的橘红色。我们就坐在湖边的亭子里,晚风吹来,
带着水汽的清香。我刚想开口,对他说一句谢谢。他的侍卫却匆匆赶了过来,
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他的脸色瞬间变了。他猛地站起身,转身就要走。我下意识地伸手,
拉住了他的衣袖。那是我第一次,主动触碰他。“你说过,”我的声音在发抖,
“陪我一整天。”他甩开我的手,力道大得让我踉跄了一下。他没有回头,
声音冷得像湖底的寒冰。“她不舒服,我得去看看。你自己回去。”我一个人坐在湖边,
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路的尽头,看着夕阳一点一点沉入地平线,
直到最后一丝余晖也被黑暗吞噬。风吹过来,好冷。我拢了拢袖子,然后笑了,
笑自己怎么这么傻。三年了,我到底还在期待些什么?天彻底黑透时,我才起身往回走。
夜路很长,很黑,我走得很慢。走到一半,那熟悉的、撕心裂肺的咳嗽又犯了,
我掏出帕子捂住嘴,腥甜的液体瞬间浸透了丝帕。我擦了擦嘴角,将帕子收回袖中,
继续往前走。回到静澜轩,红儿正焦急地在门口张望。看到我,
她连忙跑过来扶住我:“小姐,您怎么才回来?王爷呢?”“他走了,”我说,
“我自己回来的。”红儿愣住了,然后眼泪就掉了下来。我拍了拍她的脸,
对她笑了笑:“别哭,去帮我把蜡烛点上吧。今天是我生辰,我想许个愿。”7一根红烛,
在清冷的房间里,跳动着微弱而温暖的光。红儿含着泪点上蜡zo ,哽咽着问我:“小姐,
您……您许什么愿?”我看着那跳动的烛火,光影在我的脸上明明灭灭。我想了很久,
想我这一生,有什么可求,又有什么可愿。最终,我双手合十,闭上眼睛,
轻声说:“希望下辈子,不做任何人的替身。”说完,我睁开眼,笑着,一口气吹灭了蜡烛。
黑暗瞬间将我包裹。那一夜,我让红儿退下,一个人坐在窗前。我没有再写信给他,
而是写了一封休书。以妻休夫,大逆不道,前所未有。可我不在乎了。我一笔一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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