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坟”。
“当年”。
“不是我要害她”。
我退出页面,找到客户的联系电话,打了过去。
嘟——嘟——嘟——
我连打了十二个。
每一个都是同一句冰冷的机器人播报。
第二天一早,公司前台把一个牛皮纸信封递给我。
信封很厚,用手掂了掂能感觉到里面有好几张纸。
没有寄件地址,只有收件人栏写着六个字:
周念(代扫员)亲启。
我撕开封口,抽出信纸。
一共十二页,手写的,字迹工整,但有好几处涂改的墨团,像是写了很多遍才定稿。
我先翻到最后一页看署名。
右下角两个字——
姜时。
我的手指一瞬间变冷。
姜时。
我亲手送进监狱的前男友。
故意伤害罪,七年。
伤害的对象就是我。
他出狱了。
他找到了我。
我差点把信团成一团扔进垃圾桶——但我翻回了第一页。
第一行字直直地撞进我眼睛里,把我钉在了原地:
“念念,你摸一下你后脑勺的疤,你确定你是周念吗?”
2
我深吸了一口气,坐到公司最里面那张桌子旁边,把十二页信全部摊开。
信很长,姜时的叙述从第一句话就开始跟我记忆里的版本打架。
他写:
“念念,我从没打过你。七年前清明前夜,我去你家找你,大门半开着,我推门进去,看到你倒在堂屋地上,后脑勺全是血。旁边站着一个人——方莹。她手里拿着一根铁管。”
“我冲过去抱住你想止血,方莹突然开始尖叫,喊'救命、杀人了'。邻居听到动静报了警。警察来的时候,我两只手全是你的血——是我给你按压伤口时沾上的。方莹是唯一的'目击者',她说亲眼看见我用铁管打的你。你昏迷不醒,没办法作证。”
“我百口莫辩。被判了七年。”
“我认了这个结果。因为我以为你至少还活着。我想只要你醒了,你就能替我说话。我在牢里给你写了一百多封信,全部被退回来。你从没联系过我。”
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手指攥着信纸的边缘用力到指节发白。
我的第一反应——不信。
方莹是我在这世界上最亲的人。
七年来,我生病是她半夜开车送我去急诊,我交不起房租是她二话不说转钱给我,我半夜做噩梦惊醒打电话给她,她哪次没有接?
她怎么可能害我?
这一定是姜时的报复。
一个坐了七年牢的人出来了,他恨我报警,他要用谎话动摇我,让我去怀疑身边唯一的依靠。
我差一点把信撕了。
但没有。
因为有一个问题我回答不了——如果我还活着,芒河村那座坟里埋的是谁?
我继续往下读。
姜时在第五页写了三个细节。
他说:“如果我是打你的人,我不会知道这些。只有真正爱你的人才会注意到。”
第一条:你后脑勺的疤是长条凹陷形,铁管类钝器造成的。
拳头打不出那种形状。
拳头的伤是圆钝挫伤,不会在头骨上留下线性凹陷。
你去摸摸看——像不像是一根管子压出来的槽?
我摸了。
是。
确实是一条直线形的凹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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